佛羅里達州眾議院通過了一項關于禁止16歲以下青少年使用社交媒體平臺的法案。根據該法案,社交媒體平臺必須永久刪除從被終止賬戶收集的個人信息,并允許父母對未能執行該要求的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此舉旨在保護少年兒童免受與社交媒體過度使用相關的抑郁癥、焦慮等心理健康問題的影響。
法案發起人表示,此舉是為了保護少年兒童免受“特別容易”受到傷害的成癮特性影響。然而,該法案的反對者認為它“太過分”,建議采取更輕柔的措施,如讓父母可以選擇允許或禁止他們的子女使用社交媒體。
值得注意的是,這項新法案豁免了一些網站或應用——主要功能是電子郵件、消息傳遞或短信等平臺,以及流媒體服務、新聞、體育和娛樂網站,或者在線購物、游戲和學術網站。
此外,在去年3月猶他州通過了類似的立法之前,《The Register》報道過一項類似草案試圖限制18歲以下未成年人在社交媒體上活動所需獲得監護人的同意才能使用這些應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