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消息,今日,小米法務部官微發文稱,近日,我司收到海淀區人民法院關于微博平臺用戶“溪溪大人”侵權的一審判決,判決被告合計賠償15萬元,并于該用戶微博置頂道歉24小時。
小米法務部嚴正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法治是互聯網治理的基本方式,對造謠、抹黑等侵權行為,我司將持續以法律手段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判決書顯示,被告聲明的內容、發布位置須經法院審核,如不履行,法院將根據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申請,在相關媒體發布判決的主要內容,費用由被告負擔。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截稿前,博主“溪溪大人”并未在微博發布道歉聲明。
來源 / 快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