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消息,3月1日起,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其中最受關注的是,未經用戶同意代為確認收到快件等行為將受到處罰。
《辦法》明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以及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也不得未經用戶同意代為確認收到快件,如有上述情形,最高將罰款3萬元。
日前,央視《新聞周刊》欄目對此發表評論:此次新規強調了收件人具有選擇權,有助于提升快遞服務的質量,但由此也有一些擔心,如果一段時間內始終聯系不上收件人,那該怎么辦呢?
“相信新規實施并不是終點,在實踐中不斷完善細則,才能讓快遞服務更加人性化、精細化。”
據國內媒體報道,《辦法》實施后,有工作7年的快遞員表示,工作量太大在考慮辭職,而身邊已經有同行離開。
有快遞員指出,快遞放在菜鳥驛站一天可以送300件,如果都是送貨上門到小區或者閑散的工業區,快遞員一天的送貨量將減少2倍,收入也將減少2倍。
【來源:快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