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Z.com)7月15日 消息:據上海浦東法院公眾號消息,今天,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通過“作弊”方式刷高流量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祈福公司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兩原告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300萬元。
兩原告騰訊公司訴稱,祈福公司涉嫌通過其運行的“螞蟻平臺”,組織、誘導微信公眾號的賬號主體虛假提升公眾號文章的流量以騙取廣告分成、干擾微信公眾號平臺流量數據。同時,其還通過該平臺組織、幫助、誘導微信賬號買賣及賬號輔助解封交易,并提供“推廣工具”功能,幫助用戶一鍵采集、編輯、分享、傳播公眾號文章內容,竊取公眾號廣告的正當交易機會。故要求其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500萬元,同時要求鄧某某承擔連帶責任。
對此,上海浦東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相關微信公眾號運營個體通過“雇傭點擊/誘導點擊”的刷量行為虛假提升其公眾號文章內容的訪問量,以賺取微信平臺的廣告分成與發布任務成本之間的差價的行為,侵害了微信用戶、廣告商及兩原告等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破壞了公平競爭的網絡市場秩序,構成了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法院判決,祈福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并刊登聲明、消除影響,賠償兩原告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300萬元。祈福公司唯一股東鄧某某賠償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