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市場監管總局發文稱,責令騰訊及關聯公司采取30日內解除獨家音樂版權、停止高額預付金等版權費用支付方式、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權方給予其優于競爭對手的條件等恢復市場競爭狀態的措施。
對此,騰訊回復稱:公司將認真遵守決定,嚴格落實監管要求,依法合規經營,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維護市場的良性競爭。騰訊將壓實責任,與騰訊音樂等關聯公司在規定時限內制定整改措施方案,按照處罰決定要求全面不折不扣地完成,確保整改到位。
在此次市場監管總局對騰訊的處罰當中,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針對五年前騰訊收購中國音樂集團案的調查結果,因涉及因報未報,騰訊被罰款50萬人民幣;同時,音樂版權授權模式也被調整,允許保留一定形式下部分獨家授權,如涉及獨立音樂人獨家版權模式。
此次騰訊被罰已經不是該企業首次被監管部門懲處。就在2021年7月10日,騰訊主導的虎牙和斗魚合并案被監管禁止。這也是監管機構繼阿里“二選一”處罰后,在反對“資本無序擴張”領域的持續性監管動作,旨在預防經營者集中可能帶來的不正當競爭,規范互聯網公司合規經營行為。
而本次市場監管總局調查表明,本案相關市場為中國境內網絡音樂播放平臺市場。正版音樂版權是網絡音樂播放平臺運營的核心資產和關鍵性資源。2016年騰訊和中國音樂集團在相關市場份額分別為30%和40%左右,騰訊通過與市場主要競爭對手合并,獲得較高的市場份額,集中后實體占有的獨家曲庫資源超過80%,可能有能力促使上游版權方與其達成更多獨家版權協議,或要求給予其優于競爭對手的交易條件,也可能有能力通過支付高額預付金等版權付費模式提高市場進入壁壘,對相關市場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因此,對于騰訊音樂版權模式的調整則有利于將競爭的焦點從利用資本優勢搶奪版權資源回歸到創新服務水平、提高用戶體驗的理性軌道上來;有利于推動與國際接軌的合理方式計算版權費用,減輕下游運營成本;有利于培育新的市場進入者,并為現存企業創造更公平的競爭環境,保障消費者選擇權,最終惠及廣大消費者,促進網絡音樂產業規范創新健康發展。
來源 / 億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