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科技資訊】5月31日消息,近日,一起備受矚目的反壟斷訴訟案在上海知識產權法院進行了一審宣判。這起案件由中國消費者金某發起,針對蘋果公司的“蘋果稅”政策。經過審理,法院認定蘋果在中國軟件市場具有顯著的市場支配地位,但并未支持金某關于停止收取30%“蘋果稅”以及停止強制使用Apple Pay的訴求。
該案起源于2021年1月,金某因不滿蘋果對“應用內購買”收取的高額傭金,將蘋果公司及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訴至法院。金某主張,蘋果公司收取的30%“蘋果稅”過高,且強制使用Apple Pay作為支付方式,涉嫌壟斷行為。
據ITBEAR科技資訊了解,“蘋果稅”是指蘋果公司在用戶進行“應用內購買”時收取的交易傭金,這一比例在中國通常為30%,對部分小型企業稅率為15%。這一政策一直備受爭議,不僅在中國,蘋果公司在全球范圍內也因此面臨不小的壓力。
盡管一審法院未支持金某的訴求,但原告代理律師王瓊飛表示,他們尊重法院的判決,但堅持認為蘋果公司在中國征收的“蘋果稅”過高,且限制第三方支付和第三方下載渠道的做法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他們計劃將本案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
此外,蘋果公司在全球多地都因其壟斷地位而受到監管壓力。今年初,蘋果在歐盟地區對iOS和App Store進行了重大更新,以符合歐盟新法案的要求,允許用戶安裝來自第三方平臺的軟件。這一舉措被視為蘋果對全球監管壓力的妥協。在日本、印度等國家,也在加強立法以限制蘋果的壟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