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Z.com) 7月29日 消息:昨日,天貓對外宣布,為了更好的保障消費者安全用藥,將對《天貓藥品和醫療器械特殊管理規范》進行調整。
據悉,本次主要對違規商品處罰情形進行調整,新增處罰商家銷售的藥品未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
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本次涉及調整的內容 | 變更前 | 變更后 |
《天貓藥品和醫療器械特殊管理規范》 | 第三條 商家發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天貓將刪除商品,每次扣嚴重違規六分;情節嚴重的,扣嚴重違規四十八分: 1、商家發布超出其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備案范圍的商品; 2、頁面信息的商品資質與實物不符,如頁面信息展示該商品醫療器械或藥品相關資質,實物商品不是醫療器械或藥品,或實物商品證號資質與頁面信息不符的。 | 第三條 商家發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天貓將刪除商品,每次扣嚴重違規六分;情節嚴重的,扣嚴重違規四十八分: 1、商家發布超出其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備案范圍的商品; 2、頁面信息的商品資質與實物不符,如頁面信息展示該商品醫療器械或藥品相關資質,實物商品不是醫療器械或藥品,或實物商品證號資質與頁面信息不符的; 3、商家銷售的藥品未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的。 |
此次規則變更于2021年7月28日進行公示通知,將于2021年8月3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