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近日,一起關于阿維塔無人駕駛泊車功能的爭議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據上游新聞報道,重慶一位居民聲稱多次目擊一輛阿維塔汽車在無人駕駛狀態下自動駛入地下車庫車位,卻從未見過車內有駕駛員。車主回應稱,這是在測試新款阿維塔的無人泊車功能,故意保持距離以觀察車輛反應。
此事迅速在網絡上發酵,引發公眾熱議。部分居民擔憂遠程操作無人駕駛泊車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認為駕駛員應隨時在車內以應對突發狀況。然而,也有網友認為應尊重科技發展的趨勢。
北方工業大學汽車產業創新研究中心主任紀雪洪指出,當前政策層面對于自動駕駛事故的責任劃分尚不清晰,L2至L4不同級別的自動駕駛事故責任也有所不同。浙江勞動律師事務所律師郭海晶則表示,若車主在非指定區域內離開車輛,讓車輛自動駕駛,可能會面臨法律風險。
據觀察,此次事件涉及的“AVP代客泊車輔助”功能已被多家車企推出,包括理想汽車、小米汽車等。該功能允許車輛在停車場內自動尋找并完成泊車。然而,廠家客服普遍提醒用戶在使用該功能時需保持謹慎,駕駛員需保持對車輛的主動控制,并密切關注周邊環境。
阿維塔客服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使用代客泊車功能時,駕駛者需要在車內觀察車輛周圍情況和車輛狀態,并隨時準備接管車輛。若使用遙控泊車功能,駕駛者也應在車外觀察車輛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車輛發生事故后的責任認定問題也備受關注。郭海晶表示,無論駕駛員是否在車內,車輛發生事故都涉及侵權問題,責任判定需依據當前交通法規執行。另有觀點認為,無人代客泊車本質上是L2+級別的駕駛輔助功能,為駕駛者提供輔助,并非完全自動駕駛。
從保險理賠角度看,事故責任主要取決于駕駛員是否故意或因操作失誤導致事故。一位平安保險工作人員表示,若非故意造成事故,將按照保險條款處理,但駕駛員遠程操作的情況不屬于理賠范圍,需參考實際情況而定。
政策層面,北京市經信局近期就《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擬支持自動駕駛汽車用于城市出行服務,并對無人駕駛事故責任認定提供了明確規定。
意見稿提出,上路行駛期間發生交通違法行為,車內有駕駛人的,依法對駕駛人進行處理;車內無駕駛人的,則對車輛所有人、管理人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