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吉林省商務廳近日發布了《關于做好吉林省汽車置換更新工作的補充通知》,對原有的《吉林省汽車置換更新實施方案》中的“補貼標準”進行了調整,由原本的三檔補貼升級至四檔補貼。具體補貼政策如下:
對于新購車輛為新能源乘用車的消費者,將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金額進行分檔補貼。車輛價格在5萬元(不含)以下的,每輛補貼4000元;價格在5萬元(含)至10萬元(不含)的,每輛補貼6000元;價格在10萬元(含)至15萬元(不含)的,每輛補貼8000元;價格在15萬元(含)以上的,每輛補貼高達13000元。
而對于新購車輛為傳統燃油乘用車的消費者,補貼政策也有所調整。車輛價格在5萬元(不含)以下的,每輛補貼3000元;價格在5萬元(含)至10萬元(不含)的,每輛補貼5000元;價格在10萬元(含)至15萬元(不含)的,每輛補貼7000元;價格在15萬元(含)以上的,每輛補貼則為11000元。
此次調整,使得吉林省的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更加細化,能夠更好地滿足不同消費者的需求。《實施方案》的其他內容則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