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吉林省商務廳近日發布了《關于做好吉林省汽車置換更新工作的補充通知》,對《吉林省汽車置換更新實施方案》中的補貼標準進行了調整,從原本的三檔補貼升級為四檔補貼。
根據新規定,若新購車輛為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將根據《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金額進行分檔。價格低于5萬元(不含)的,每輛補貼4000元;價格在5萬元(含)至10萬元(不含)之間的,每輛補貼6000元;價格在10萬元(含)至15萬元(不含)之間的,每輛補貼8000元;價格15萬元(含)以上的,每輛補貼則高達13000元。
對于新購車輛為傳統燃油乘用車的消費者,補貼標準同樣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金額進行分檔。價格低于5萬元(不含)的,每輛補貼3000元;價格在5萬元(含)至10萬元(不含)之間的,每輛補貼5000元;價格在10萬元(含)至15萬元(不含)之間的,每輛補貼7000元;價格15萬元(含)以上的,每輛補貼則為11000元。
除了補貼標準的調整外,《實施方案》的其他內容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