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文來自于微信公眾號 微果醬(ID:wjam123456),作者:陳出木,授權轉載發布。
01
“開過白的文章被維權機構起訴了!”
某公眾號號主小A最近有點煩,因為他收到了互聯網法院訴訟調解平臺的通知,事由是他的公眾號在2019年年初轉載過一篇文章,現在被起訴侵權,起訴方還不是原創作者,而是第三方維權機構。
“很懵逼,大無語!”小A收到通知的第一反應就是去翻自己號的歷史記錄,認真看了整篇文章的排版格式,內容也有加轉載來源,包括對方二維碼等信息,確認當時已經和對方申請過開白名單,并沒有侵權轉載。
涉事文章有4000多字,如果判定侵權,一般按照字數賠償。小A了解到,有類似情況的公眾號主曾被索賠1萬元。
無奈歸無奈,小A還是走上了應對調解的路。但由于文章轉載時間距今已經兩年多,收集相關證據的環節格外繁瑣。
他先找到原創公眾號方,一問發現當時的運營人員都離職了,一番折騰才托關系聯系上。好不容易要到微信后臺的開白記錄之后,又幾經輾轉找回當時開白的聊天信息。
▲號主和法務人員的聊天記錄
同時,小A還在公眾號后臺找了些關于原創、轉載和白名單的規則等相關內容,作為輔證。
原創公眾號可以通過給對應帳號添加轉載白名單進行轉載。
擁有白名單權限的帳號轉載對應的原創文章,用戶可在轉載帳號閱讀原創文章全文,并可修改文章正文內容。根據原創公眾號的權限設置,轉載帳號可不顯示原創公眾號來源。
白名單權限包括:
1.可修改權限:用戶轉載帳號閱讀全文,轉載帳號可以修改文章的內容、格式、排版等。勾選后,原創公眾號再行投訴修改并轉載的文章侵犯著作權將不被支持。騰訊不會也無法介入該文章修改事宜的糾紛解決。目前該選項為必選。
2.不顯示轉載來源:該選項為可選項。勾選后,轉載帳號發表的轉載文章頭部將不再由系統注明轉載的原創公眾號來源。
《了解轉載規則》——微信公眾平臺
好在和原創公眾號確認沒有存在侵權事實后,達成了和解,最終以對方撤訴結束這次的事件。
但整個過程,前前后后也困擾了小A大半個月。因為第三方維權機構起訴之后,盡管未到訴訟流程,但調解過程也需要很多詳盡的法律意義上的證據,包括聊天記錄也需要確認雙方身份才有效。
可以說,舉證是整個過程中最難處理的環節。
小A覺得最郁悶的地方在于自己明明是被授權轉載的,第三方機構沒有查清事實,原創公眾號方也沒有做好授權名單的統計、對接工作,導致需要自證清白。
然而小A并不是個例。在版權問題頻發的今天,維權機構橫亙在雙方之間,帶來一定維權便利的同時,也時常因信息不對稱,而成了鬧出“告錯人”烏龍的肇事者。
02
維權機構的B面
在如今的版權糾紛中,常??梢钥匆姷谌綑C構的身影,通常是代理原創版權、采取維權措施的角色。
一般來說,首先由原創作者通過機構官網或內容平臺的原創保護板塊,開啟維權功能進行簽約,即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維權。
原創作者授權之后,機構將以聯系侵權方刪文下架為主要維權方式。如作者需要進行訴訟維權,第三方機構將聯合全國各大律所提供全風險代理訴訟維權服務,并由各律所與法院通過開庭訴訟確定具體數額和賠償方式。
眾所周知,維權所需要的時間成本、金錢成本非常高昂,很多原創作者壓根負擔不起。當侵權案例多起來,原創作者甚至無暇他顧?,F在維權機構把這部分累活全包攬了,對于原創作者來說確實能輕松不少,所以不少人確實會選擇授權第三方。
從企查查平臺也可以看到,此類機構公司的相關裁判文書記錄數量非常多,有些公司的開庭公告日期甚至排到了年底。
但或許正是因為訴訟案例如此密集,其中也不乏“誤傷”,一般都是因為授權雙方的信息沒有同步好,比如前文的小A。
一旦出現這種情況,被訴方要面對的便是辛苦的舉證過程,其中困難包括但不限于:
1、授權記錄流失
維權機構起訴的文章,常常距今已有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內,人員流動、設備更換、軟件更新、內存清理等等情況,都有可能導致找不回當時的授權記錄。
2、侵權界定混淆
維權機構以簽約者為原創方,但在內容平臺,標了原創的才是原創方。版權歸屬的確認,是否抄襲的判斷,這些本來就界定困難,更別提還要收集相關法律層面的證據才有可能自證清白。
不過,要是真收到律師函了,也別慌。果醬妹咨詢了第三方機構之一的“維權騎士”,其給出了常見的解決方式:
如果已獲得原創方的授權,后又收到該原創作者為原創方的侵權律師函,可以通過律師函備注的信息聯系到負責案件的律師,提供已獲得開白授權的證明,讓原告方撤訴即可。
綜上所述,萬一遇到維權機構找上門,應該冷靜應對:
? 先要求對方提供相關的資質、版權等證明
? 確認自己是否侵權,包括有無按照要求轉載等細節。
? 如果沒有侵權,可以通過聯系原創方、查找聊天記錄等方式,提前收集好相關證據,聯系負責的機構方或律師,讓對方撤訴。
? 如果真的侵權了,那就只能選擇私了或應訴。
此前有知情人士總結了兩種處理情況的不同結果:
應訴——法院開庭審理,賠償金額600—1600元不等。但維權機構可能會在你應訴之后撤訴,或者在開庭后無下文。
和解——通常對方會要求賠償10000元,雖然最后可協商賠償3000元左右,但并不保證此后不會繼續受到傳票。
聊到這里,果醬妹還是要提醒大家,版權意識不斷提高,維權甚至逐漸成了一門生意,因此搬運內容的潛在風險也進一步放大。以前搬運的內容,還是要及早刪除,或者老老實實去要授權,以防患于未然,別給自己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