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近期,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揭示,興業銀行深圳分行因違規發放個人消費貸款,面臨50萬元的罰款。同時,該行的兩位高級管理人員,即深圳水貝支行行長和深圳分行零售業務部總經理,因對此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而受到警告處分。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此事件前的一個月,興業銀行深圳分行已因貸款“三查”不到位等違規行為被罰款160萬元,并有兩位相關責任人受到處罰。下半年以來,興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頻繁遭遇監管處罰,累計罰款已達1090萬元。
在監管部門加強對“貸款炒股”行為審查的背景下,貸款管理成為銀行受罰的主要領域。據不完全統計,2024年已有14家銀行因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股市而受到監管處罰,涉及國有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農商行和村鎮銀行。關于貸款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被挪用以及貸款資金進入限制性領域等行為的罰單也顯著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