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9月18日消息,金融監管總局近日發布新規,旨在加強銀行業和保險業移動應用的管理。新規從四個方面提出了18項具體要求,以確保金融機構移動應用的安全合規運營,并提升用戶體驗。
據ITBEAR了解,新規要求金融機構建立全面的移動應用管理體系,包括臺賬制度、準入退出機制以及業務合規審核機制等。金融機構需對用戶活躍度低、體驗不佳或存在安全風險的移動應用進行優化或終止運營。
在合規方面,金融機構需確保移動應用業務嚴格遵循許可證載明的業務范圍和地域范圍,同時按要求進行銷售過程可回溯和信息披露。此外,新規還強調了數據安全的重要性,明確了“誰管業務、誰管數據、誰負責安全”的原則。
對于與第三方合作的移動應用,金融機構需通過合同或協議明確管理責任,并嚴禁第三方通過移動應用違規開展金融業務。在外包服務方面,金融機構也需加強監控評價和風險管理,確保數據安全。
新規還要求金融機構加強移動應用的網絡安全管理,定期進行安全加固和風險評估。同時,金融機構需建立有效的業務連續性管理和應急預案,以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
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新規強調金融機構應建立移動應用個人信息保護制度,規范個人信息收集和使用行為。金融機構還需將移動應用風險納入全面風險管理范疇,并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和審計。
最后,金融監管總局要求各級派出機構加強對轄內金融機構移動應用管理的監督和指導,確保新規得到有效執行。對于違規行為和風險隱患,將依法進行處罰和問責。
此次新規的發布將有助于提升銀行業和保險業移動應用的安全性和合規性,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和金融市場的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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