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近日,西安銀行因其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資產負債表中“金融投資”科目下部分金融資產分類不準確的問題,收到了來自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陜西監管局的警示函。這一決定同時涉及了該行時任董事長郭軍、行長梁邦海以及負責財務工作的副行長黃長松。
根據警示函內容,上述三位高管被認定對金融資產分類不準確的問題承擔主要責任。對此,西安銀行表示已在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完成了相關問題的整改工作,并將進一步提高財務信息披露質量。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西安銀行今年第二次收到監管部門的警示函。上一次是在4月,因其他問題收到了責令改正的決定。盡管相關問題已經得到了整改,但此次事件無疑應當引起該行高層管理人員的重視。
西安銀行強調,未來將更加嚴格按照監管法規要求,致力于促進公司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此次事件也提醒了所有金融機構,必須嚴格遵守財務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確保資產分類的準確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