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9月25日消息,運營商財經網訊,貴州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志明的違紀違法問題調查結果近日揭曉,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那么,李志明究竟犯了哪些錯誤,又受到了何種懲罰呢?運營商財經網為您詳細解讀。
據公開資料,李志明,1961年11月出生,于1996年7月通過函授方式在武漢大學獲得金融學學士學位,1999年12月又在湖南財經學院(現為湖南大學)取得金融學專業碩士學位。然而,他的職業生涯并非始終在銀行業內。1982年3月,他才正式踏入銀行業,在中國農業銀行監利縣支行黃穴營業所擔任信貸員,直至2011年1月,他一直在農行系統工作。
據ITBEAR了解,2011年4月,李志明職業生涯迎來轉折,成為深圳發展銀行武漢分行行長助理,此后又歷任湖北銀行行長助理、副行長。2017年12月,他加入貴州銀行,2018年4月起擔任貴州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直至2021年初辭去該職務。2023年10月,李志明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如今調查結果已公之于眾。
調查發現,李志明為謀求個人升遷,進行政治攀附;濫發津補貼,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最終,根據相關規定,決定給予李志明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值得注意的是,李志明為獲取個人升遷而進行的政治攀附行為,其背后的對象引人深思。運營商財經網將持續關注此事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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