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9月25日消息,江西證監局近日公布了一系列針對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國盛證券”)及其相關人員的監管措施。這些措施源于國盛證券在接管前未如實報告股東持股比例,以及多項違規操作,包括董事會、經理層人員超出授權履職,股票質押業務內控不完善,為股東的關聯方提供融資,核心業務人員違反廉潔從業規定,以及授權未取得高管任職資格人員實際履行高管職務等行為。
據ITBEAR了解,國盛證券的這些行為違反了《證券公司治理準則》、《證券公司合規管理試行規定》以及《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江西證監局對此采取了多項措施,包括對國盛證券的主要負責人進行監管談話,責令公司在規定時間內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分,并對部分高管采取了監管談話和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措施。
其中,時任國盛證券董事長裘強因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自監管措施決定作出之日起10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等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此外,國盛證券的多名相關人員,包括孫劍、陳迎豐、胡強、胡振齊、魏蕊輝、羅靜、周明來、鐘定將、李志宏等,也因涉及股票質押業務的違規行為而受到處分。同時,公司時任副總裁朱宇、合規總監兼首席風險官姜飛、副總裁劉國寧以及固定收益總部債權融資二部負責人黃小虹等人也分別受到了監管談話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措施。
國盛證券成立于2002年12月,原為國盛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達46.95億元。2020年7月,因公司治理失衡,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依法對國盛證券實行接管。2022年10月,江西省交投集團牽頭江西國資完成了對國盛金控的股東變更。
關鍵詞:#國盛證券# #監管措施# #違規行為# #不適當人選# #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