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9月12日消息,
這邊羅永浩跟鄭剛回應“有來有回”,那邊悟空出行創始人胡顯河也下場站隊了。
9月12日,悟空出行創始人胡顯河微博發聲,以《公開聲討網絡大妖怪羅某浩的六大惡行》的發文力挺悟空租車的第一個天使投資人——鄭剛,并帶上標簽“悟空租車CEO棒打羅某浩”。
文中,胡顯河表示“羅永浩之惡,人人得而聲討之”。
他對“鄭剛給了悟空租車10年的陪伴和支持”感激不盡,也表示“鄭剛被一個眾所周知的網絡大妖怪羅某浩欺騙了、欺負了,不僅遭受了物質上的巨大損失,還遭受了精神上的網暴,出于道義,我們今天公開站出來聲援鄭剛,公開聲討這個網絡大妖怪羅某浩。”
這幾天,他細看了羅某浩在網上的歷史言論和視頻,尤其是他對俞敏洪、對鄭剛的發言和回應,整理出來羅某浩的六大惡行:
第一大惡行:中國網暴第一人,著名“雙標”,網絡大妖怪;
第二大惡行:忘恩負義,現代版陳世美;
第三大惡行:金蟬脫殼,過河拆橋,背信棄義,毫無體面;
第四大惡行:偷換概念、扭曲因果,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愚弄大眾;
第五大惡行:真還傳是虛,為了更好的撈錢是實,假英雄,真利己主義者;
第六大惡行:創業項目無一成功,浪費社會資源,卻毫無自省。
對于這些“惡行”,胡顯河還收集了“全部取自網絡公開信息、與羅某浩有深入接觸的人(包括鄭剛)對我分享的信息,及最近鄭剛和羅某浩網上互撕的公開內容”的事實和證據,并表示“請大家一起看看,如果不足以證明羅某浩有這六大惡行,歡迎反證”。
對此,羅永浩轉發了胡顯河的此條微博,并回應:“潑臟水的流氓文章,原出處在這里,這人的微博沒什么人看,大家幫忙轉發一下,多謝。轉發數夠了,就可以打官司起訴他了。”
公開資料顯示,悟空租車是腳印兄弟(北京)信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旗下品牌,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由五位汽車、互聯網及IT行業資深高管、北大/清華MBA同學聯合創立,依托移動互聯網技術,打造互聯網租車聚合平臺,向用戶提供實惠又省心的租車服務,服務品類包括短租自駕、長租、企業用車、包車、保險代步車等。
胡顯河為悟空租車創始人兼CEO,為北京大學2006級MBA,于悟空租車持股比例為15.4071%。
天眼查顯示,紫輝創投于2015年2月跟4月拿到了紫輝創投跟金科君創近2000萬元天使輪融資。隨后,博將資本領投的2016年A輪融資,真格基金、360周鴻祎胡歡夫婦的個人投資基金跟投,紫輝創投亦再次帶資進場。
以下為胡顯河《公開聲討網絡大妖怪羅某浩的六大惡行》全文:
第一大惡行:中國網暴第一人,著名“雙標”,網絡大妖怪
羅某浩其人,極其擅長語言攻擊和公開辱罵、誹謗、詆毀、污名化對手和不同意見的網友,隨便翻一翻他歷年網絡公開發言,我們一搜就能搜到。他常用的攻擊性口頭禪,比如:問候對方媽媽還分大小的“艸你ma、傻Bi、傻X、傻子”等,貼標簽攻擊對手的“白癡、蠢貨、笨蛋、精神病、賤貨、日、流氓、智障、人格缺陷、落水狗、病態、幼稚、裝瘋賣傻”等,冠以對手 “侮辱、中傷、誹謗、詆毀、攻擊、邪惡、惡意、虛偽、狡詐、陰險、潑臟水、撒謊、欺詐、無恥、滿嘴臟話”,等等污名。幾乎能想象到的所有臟詞、穢語,羅某浩張口就來,反復使用。他自擁網絡輿論之利器,不行善積口德也罷,卻干盡攻擊他人之缺德事。網絡是有記憶的,是公開的他不可否認的事實。依我看,羅某浩就是不折不扣的中國網暴第一人。(奇怪的是他這樣的惡劣網暴典型為啥沒有被各個平臺限制;相反,對羅某浩的討伐檄文或者只是表達一下對羅某浩的不滿,常常會導致網友的帳號直接被限流封號。)
但是,最最匪夷所思的是,一方面他窮盡了上面所有這些臟詞穢語惡意攻擊了無數人,另一方面他嫻熟地運用詭辯之術反咬一口,讓廣大網友相信是別人在這樣攻擊他,他才是那個受害者。不僅如此,他還通過極其夸張的自我吹捧、標榜、美化,在過去很多年成功的將自己包裝成“理想主義者、正直、體面人、講原則、有道德潔癖、誠信榜樣、真還傳”的人設,并且只要別人一質疑他,他的大字報回應標題基本都會說是別人對他造謠、辱罵、誹謗、精神有問題。合著就只許你肆意造謠、辱罵、誹謗、詆毀別人,就不許別人說你的不是。
這真正的是對別人的要求永無上限,對自己的放縱毫無底線,對別人的詆毀毫無底線,對自己的吹捧永無上限。羅某浩實在是千古罕見的馳名“雙標”、網絡大妖怪。除了上面的網絡公開事實,接下來我們進一步擺事實、講證據:
事實一:
在董宇輝、俞敏洪事件中,羅某浩赤裸裸的辱罵、詆毀、誹謗、污名化,給俞老師硬貼上“鐵公雞”、“鐵老師”的惡意標簽,給東方甄選貼上“最不公平、最荒唐、最欺負壓榨年輕人的現象級公司”標簽。但是,但凡有點判斷力的人都會承認,俞老師這么多年持續創業的成功、俞老師對公益的投入、對年輕人才的培養、對社會就業的貢獻、樹立的道德品質榜樣、著書立說等,哪一項貢獻不是羅某浩的百倍、千倍、萬倍,羅某浩有持續創業成功嗎?羅某浩有真的公益付出嗎?羅某浩有培養人才嗎?羅某浩有道德品質嗎?羅某浩和俞敏洪相比,什么都不是。
但是,現實是什么呢?即便是在這么確鑿的歷史事實基礎之上,羅某浩還是能攜其大網紅的優勢,網絡輿論之利器,利用其高超的詭辯技術和毫無底線的極端用詞,在僅僅抓住了東方甄選對待董宇輝初期階段的一點點管理瑕疵上,且并非俞敏洪直接過錯,羅某浩就趁機打著“為年輕人主持公道”和聲援董宇輝的旗號,窮盡其骯臟不堪的手段,無恥地把俞老師踩成一個十惡不赦、吝嗇之極的大壞蛋,而無數不明真相、缺乏判斷力的網民卻信以為真,鋪天蓋地的網暴俞老師。但幕后推手的羅某浩才是那個十惡不赦的大惡人、大壞蛋、大妖怪。
好在,伴隨24年羅某浩自鳴得意地發起第二輪對俞老師的惡意攻擊,越來越多的人終于醒悟,看清了羅某浩的真面目,原來那個天天說對手和無良媒體辱罵、誹謗、詆毀他的羅某浩,才是那個長期持續辱罵、誹謗、詆毀、污名化、網暴俞老師等的施害者。過去十多年來,俞老師對羅某浩的惡意攻擊從不還手,讓大家誤以為是羅某浩有理,現在才明白,原來是俞老師不屑于與這種跳梁小丑對罵。
論輿論影響力,俞老師絲毫不比羅某浩差,但是,俞老師從來不把這種輿論影響力拿來作惡,拿來肆意攻擊別人,拿來肆意為自己撈錢。所以,羅某浩現在再也不敢針對俞老師了。但鄭剛就沒有這么幸運了。
事實二:
在錘子手機投資人鄭剛23年1月7日第一次公開譴責羅某浩之后,鄭剛聲討羅某浩還有一次脫口秀的短視頻、3篇公開長文、幾次采訪和幾次直播,其中所有的內容,核心表達的是對羅某浩在錘子科技還債和經營方面的質疑,用詞最狠的,也就是“不地道、不體面、不道德、不感恩、羅世美”這樣幾個詞,也會很克制的質疑羅是不是觸犯了法律,充滿了書生和儒雅的氣息。
但是,反觀羅某浩呢,在針對鄭剛的5篇長文回應和一系列直播、短視頻中,充滿了各種臟話、辱罵、詆毀、污名化用詞,包括“大傻X”、“大壞X”、“惡意”、“邪惡資本家”、“巨嬰資本家”等等,算了,還是截取一段原話吧:“對那些因為輸不起投資風險,跟我窮盡手段耍流氓的公司投資人債主,私下生氣歸生氣,也無一例外地都選擇了替公司對他們還債。但很多對現代公司法和商業倫理一無所知的大傻x,和假裝一無所知的大壞x,對這種甚至放到整個人類現代商業史上都難得幾回見的誠信精神的樣板案例,也要無窮無盡地造謠、誹謗、潑臟水、下黑手。”羅某浩微博原文
事實上,在鄭剛和羅某浩的互撕過程中,始終保持克制的是鄭剛,無所不用其極辱罵、誹謗、詆毀、污名化攻擊鄭剛的是羅某浩;同時,以極端的厚顏無恥、狂妄自大標榜自己“光明磊落”、“不同尋常的情感和道義”、“放到整個人類現代商業史上都難得幾回見的誠信精神的樣板案例”的也是羅某浩,因為這些對對手極端惡意的用詞和對自己極端標榜的用詞更容易像釘子一樣釘入網友的心智,留下記憶,再加上一些似是而非的所謂事實回應,于是,無數沒有辨別力的吃瓜群眾或沒有時間去細思量的網友就只記住了這些極端詞語,從而覺得是羅某浩有理。
鄭剛只是一個早期基金投資人,羅某浩則是一個號稱有6300萬忠實粉絲的大網紅,在這場不對等的互撕中,就像俞老師一樣,即便鄭剛是那個給羅某浩巨額的投資和借款的損失巨大的人,是真正的受害者,但是羅某浩自始至終都是把自己塑造成受害者,甚至還是真還英雄。實際上羅某浩才是那個施害者、大壞X、大妖怪。
這就是羅某浩的雙標。但是,公道自在人心。我看到的,鄭剛身邊的朋友,鄭剛投資過的創業者,包括我,現在都在毫無保留的站出來支持鄭剛,聲討羅某浩。不管你羅某浩如何詭辯,如何善于操縱輿論,你一定會被釘在恥辱柱上。
事實三:
自羅某浩有網絡發言開始,這些年來根據網絡公開實證可查的記錄,羅某浩攻擊了無數人。除了當下被攻擊最狠的俞敏洪和鄭剛,還包括:
羅某浩入職新東方之前就開始攻擊當年新東方的大部分同事,不信,大家去搜羅某浩2000 年寫給俞敏洪的那封萬言求職信,很容易搜,絕無虛言;
羅某浩離開新東方之后,在長達十多年的時間里,從未間斷過對新東方和俞敏洪的攻擊,這些都有很多網上的證據,大家搜一搜也都能看到;
羅某浩攻擊過王自如,讓王自如顏面盡失,他完勝;
羅某浩也攻擊過周杰倫,罵人長得丑,歌詞爛,罵方文山給周杰倫寫的歌詞狗屁不通;
羅某浩攻擊對象最多的還是針對網友:在與無數網友及粉絲的互動交流中,面對不同的聲音或批評,羅某浩常常惱羞成怒、暴跳如雷、言辭偏激、頻繁爆粗口,傻X/傻B/賤貨/白癡這類的張口就來,甚至罵網友“是的,剛ri完你ma回來”,很黃很暴力!上面網絡截圖為證。
你以為這就夠了嗎?no no no,羅某浩也攻擊過國家和鄰國,2011年7月20日他微博公開原話是“zg可能是地球上唯一一個具有濃郁的傻*島國氣質的大陸型國家,狹隘、無知、脆弱和二逼的程度直逼大夜郎民國(即韓國)。作為一個棒裔中國人(或中籍幫人?),我經常感到無論在這兩個國家中的任何一個地方生育后代,都是罪孽深重的事情。”下面網絡截屏為證;
你以為這就夠了嗎?no no no,羅某浩還攻擊過亞洲:“沒有日本的話,亞洲是不值一提的。”(當然他還無意中泄露了他是多么沒有底線的精日、舔日。)下面網絡截屏為證。
這些事實和證據夠多了嗎?不夠的話,大家自己網上去搜吧!雖然羅某浩已經大規模刪除了很多他以前的言論,但是,互聯網是有記憶的,很多證據早已被截屏保存取證。
結論就是:二十多年來,羅某浩從未停止過網絡暴力,也沒有羅某浩不能攻擊的人乃至國家;而且,羅某浩每次和人罵戰,都是羅某浩對,被攻擊的人錯,羅代表正義,被攻擊的人代表邪惡,不僅邪惡,而且要么是傻X,要么是“鐵公雞”,要么是“精神病”,被攻擊的人必須戴上一頂羅某浩為其扣的最邪惡的帽子,否則羅不會善罷甘休!可憐這些被攻擊的人。
貌似已經沒有人能戰勝這個中國最大的網暴狂人了,羅某浩已經無敵于天下了,用羅自己的語言就是“我是中國絕無僅有的紅了20年的網紅”,“我就是流量本量”,言下之意,你們誰敢質疑我,我輕松干死你們!
羅某浩這只網絡大妖怪真的沒人能收拾了嗎?紅悟空不信邪,紅悟空在此出戰。紅悟空專打妖魔鬼怪。對,為了打羅某浩這個網絡大妖怪,我自封“紅悟空”,公開宣戰。
下面,我將用事實和證據來證實羅某浩的另外五大惡行。要稍微說明的是,如果我的用詞也有一些偏攻擊性,那一方面都是這幾天看羅某浩的回應文章和視頻看多了受到的污染和影響,另一方面,是我覺得對待惡人,就不要做善人,就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否則“以德報怨,何以報德”?再說了,我也不是唐僧,我是悟空。因此遣詞造句上如果影響了大家的閱讀心情,我先向大家道個歉,請大家關注事實和證據就好。
第二大惡行:忘恩負義,現代版陳世美
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受人滴水之恩,當以涌泉相報。這也是放之全球的普世價值觀。但是,羅某浩這個人,沒有感恩之心,只有忘恩負義。事實如下:
事實一:
當很多人指責羅某浩忘恩負義的時候,羅某浩有一段經典視頻回應,那就是:企業和員工之間是契約關系,是利益關系,是共贏關系,我付出勞動你給我報酬,談什么感恩,談感恩就是邪惡。聽起來很有道理,但是呢,他自己或許出于內心深處或許還存有的一點良知,又馬上舉了個什么算知遇之恩的例子:你寫了本書,找了個出版社出版,不火;但是,另一個出版社覺得你的書不錯,給你寫了個推薦,讓你這本書火了,這個可以算知遇之恩。好有道理的。
那么,我們就用羅氏邏輯來談一談,俞老師對羅某浩有沒有知遇之恩?
事實:羅某浩作為一個1989年高二輟學的初中畢業生,在2000年12月他28歲給俞老師寫萬字求職信之前,他自己求職信里講的,做了無數的事情,但一事無成。而按新東方當年的招聘標準(大學本科),他有沒有資格站上新東方講臺教英語?答案顯然是沒有。但是,羅某浩怎么獲得這個資格的?是因為俞老師給了他機會,并且在他兩次試講失敗后,再次央求俞老師,俞老師第三次給他機會,他才在2001年得以站上新東方講臺,才開啟了他6年在新東方還算光鮮的職業生涯,也為他后來的離職創業積攢了足夠的資本和經驗。這算不算知遇之恩?
但凡社會正常人,就會算,用羅氏邏輯,很明顯也應該算,但羅某浩說這不算,原話是“給了我個機會是真的,但是你恩就別提了哈”,繼而“感恩個屁”。更惡心的是,羅某浩你不承認俞老師對你有恩也可以,你可以在接下來的十幾年里不斷的攻擊俞老師嗎?你可以不承認這個知遇之恩,你起碼的道義何在?
我個人也同意,企業和員工之間首先是契約關系,是利益關系,是共贏關系,但是,但凡有正常社會倫理良知的人,應該都認同,企業與員工之間也是互相成就的關系,企業應該感恩員工的付出和貢獻,員工也應該感恩企業給予的機會和舞臺,互相成就,哪怕離開了也互相感恩,不是最美好的企業和員工的關系嗎?而不應是毫無感恩關系,這不符合過去,也不符合當下國內的精神文明,也不符合今天這個時代的普遍價值觀。
但羅某浩很邪惡的點在于:他偷換概念,用“企業不應該(單方面)要求員工感恩”這個正確的論點,成功轉移了視線,讓大家忽略他這個人毫無感恩之心,只有忘恩負義的做人本質。甚至,不由得我們不懷疑的是:基于羅自己也承認自己是資本家,羅是不是也以此為借口,在他所創辦的企業里,毫無對員工的付出和貢獻的感恩之心,甚至理直氣壯、肆無忌憚的壓榨員工呢?反正這些年我們只聽過新東方待遇如何好,如何人才輩出,從來沒聽過羅某浩的企業員工待遇如何好、培養了什么人才。
建議羅粉增加判斷力,擦亮眼睛,看清羅某浩的真面目。這是為什么羅某浩攻擊人的那些話和自證清白的那些話聽起來總是那么有道理,沒點判斷力的很容易被他“偷換概念”洗腦帶溝里幫他數錢助紂為虐還覺得很自豪。后面第四條惡行會進一步舉證。
事實二:
羅某浩2021年7月7日微博親口所述,新東方在2001年在他上崗的第一年就給了他70萬年薪,這個年薪高不高?羅自己查的北京2001年的社會平均年薪才1.8萬元,羅的報酬是社會平均年薪的39倍,新東方給羅某浩這樣的報酬即便不算恩,算不算很對得起他?但凡社會正常人,就應該感恩這樣的回報,但羅某浩說不需要,這是我應得的,而且還太少了,甚至,在離開新東方后還要罵俞敏洪是鐵公雞、鐵老師。
當然大家猜測,是因為羅某浩離開新東方就上市了,因為沒有拿到新東方的原始股,羅懷恨在心,是嗎?那這里不得不說的另一個事實是,羅某浩號稱自己是新東方30年來最優秀最有影響力的老師,沒有之一,言下之意,他對新東方的貢獻不可替代、大得不得了,事實呢?事實是:羅某浩離開新東方后的近20年時間里,新東方的發展只快不慢,絲毫未受影響;而羅某浩自己創辦的英語學校有他自己這塊值“幾千萬廣告費”的金字招牌力挺,居然招不來學生聽他講段子,辦不下去了,關門倒閉了。所以,羅某浩對新東方的價值并沒有他宣稱的那么大,新東方給他的報酬也完完全全足以配得上甚至超越他。你不感恩也就罷了,你不斷攻擊俞老師,給俞老師扣上鐵公雞、鐵老師的帽子,這就實在太負義了!
不管羅某浩如何詭辯,你今天所有的成就都受益于在新東方6年的鍛煉和成長是事實,新東方當年待你不薄是事實,你離開新東方之后從未間斷對新東方和俞老師的嘲諷、攻擊也是事實,你毫無感恩之心、忘恩負義是鐵證如山、不可否認的事實!
事實三:
鄭剛是羅某浩錘子科技創業項目的早期投資人,也是最重要的投資人,他以一己之力投了羅某浩錘子科技ABC輪共1.62億,并且,在羅某浩要沉船求救于鄭剛時,先借給他1500萬元,不夠羅再求救,鄭剛又把自己房子做擔保抵押給銀行貸款給他1900萬;鄭剛在錘子手機多次新款發布時,自掏腰包給身邊的人免費送了近千部手機,對羅某浩是掏心掏肺的支持,在所有錘子手機投資人里,也是支持和貢獻最大的投資人,可以說,沒有鄭剛,就不會有羅某浩6年做錘子手機,以及一次次光鮮發布會展示自己口才的機會。這是不是對羅某浩的恩?但羅某浩是完全不認的。羅某浩是怎么做的呢?
2020年底,羅某浩借錘子科技的平臺做交個朋友還說了“真還傳”段子以后,聲名鵲起,成功立了真還傳人設,也有能力還債了,鄭剛就找羅某浩說,因為他也有困難了,因為鄭剛之前投資賺的錢不但投羅某浩打了水漂,鄭剛個人還因為用兩只基金借款給羅某浩1500萬元導致基金LP要求甚至訴訟鄭剛退基金的錢(實際總退回8000萬元左右),鄭剛就找羅某浩商量是不是能把1500萬還他救急退給基金LP,但羅某浩說完全不行,要到3~4年以后才可以,并安排了他的合伙人用區區250萬就把鄭剛打發了,并讓鄭剛簽了個人借款協議(根據羅某浩后來的系列行徑,我大膽猜測250這個數字是不是羅刻意選擇的?暗示鄭剛250?太邪惡了),并在后來矛盾激化后立即起訴了鄭剛。(詳見我的視頻內容《曾All in投資羅某浩的剛叔為何和羅某浩反目成仇?》)
鄭剛本來是一個出色的天使投資人,但投資羅某浩并借款羅某浩之后,導致他自己陷入前所未有的困難,羅某浩有能力還錢,但卻不還,并且在后續一系列矛盾升級后以各種方式污名化鄭剛為“邪惡資本家”、“巨嬰資本家”、傻子、私德有虧等,無所不用其極。如果這都不算忘恩負義,那什么算忘恩負義?
不管你如何用你的高超口才詭辯,你無法否認的事實是:鄭剛毫無保留支持你在先,你從頭到尾沒有給予鄭剛任何回報且欠債未還是事實,否認鄭剛還用房子擔保抵押貸款給你,你更進一步攜網絡輿論之利器大肆詆毀鄭剛在后,這就是現代版的陳世美,人人得而聲討之。
換位思考,但凡有點人性的人,如果別人投資給你1.62億的投資你糟踐完了打了水漂,并且還借了你1500萬元給你你沒還,即便對方罵你,你也該受著。你有什么資格對罵?
俞老師對你的知遇之恩你不認,多年后針對新東方給你的舞臺和超高薪酬,你搬出“企業就不應該單方面讓員工感恩”的“正義之辭”而不認,投資人對你的巨額投資和借款你也不認為有恩,那么,請問羅某浩,還有什么樣的事情你認為算得上恩?
羅某浩做人的事實就是毫無感恩之心,只有忘恩負義。羅某浩就是典型的現代版陳世美。
第三大惡行:金蟬脫殼,過河拆橋,背信棄義,毫無體面
事實:錘子科技曾在2020年3月公司法人代表由羅某浩變更為溫洪喜。2022年10月公司法定代表人再由溫洪喜變更為管志良。這個公開資料都可以查到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變更,據鄭剛所述,是因為2020年錘子科技及羅某浩已涉及多起潛在債權股權訴訟及仲裁,羅某浩跟股東提出,為了更好的還債需要變更法人代表,多數股東包括鄭剛基于對羅的信任,簽字同意了,并且沒有附加任何其他書面要求。正是這個不可逆轉的法人代表變更,才讓羅某浩得以金蟬脫殼,得以逃避大部分的企業法人該承擔的責任,并進而敢逐步露出獠牙,向所有投資人股東叫板,才敢對鄭剛全面攻擊。
如果說鄭剛等受到傷害的老股東有錯的話,錯就錯在當初同意羅某浩變更法人代表的時候,他們沒有與羅某浩簽訂書面的限制條件,錯就錯在他們相信了羅某浩真還傳的人設和騙人的鬼話,給了羅某浩金嬋脫殼的機會,才能給羅某浩這條蛇后來肆無忌憚的反咬農夫的機會。
但是,羅某浩你是承諾了要更好的還債的,也是因為你說為了更好的還債才請求股東們同意你變更法人代表的,但是你更好的還債了嗎?在最支持你給予你幫助最大的鄭剛因你而深陷困難且你也有能力還債的2020/2021/2022年,你為什么不優先還鄭剛的1500萬的債呢?給了你那么大支持的老股東的債你不優先還,你先還了誰的債?你為啥先還其他債權人的債不還鄭剛的債?甚至針對你惹不起的國資股東的股權“主動”承擔起債務責任?股權償還優先于債權?鄭剛無法理解,但凡正常人也無法理解。
不管你如何利用你高超的詭辯技術,但不容掩蓋的事實是:對于巨額投資你并借款給你的老股東而言,你的行為是不是最典型的先哄騙老股東讓你金蟬脫殼、再過河拆橋,背信棄義,毫無體面?是不是?
第四大惡行:偷換概念、扭曲因果,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愚弄大眾
羅某浩極擅長偷換概念、玩語言文字游戲,并借助其高超的詭辯技術,達到扭曲因果、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愚弄大眾的效果。很多羅粉也正是不清楚這一點,很容易被他洗腦,被他帶節奏,還認為他說的好有道理,完全失去了判斷力。下面我們一個一個來看羅某浩是如何偷換概念、扭曲因果、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
1、偷換概念事實
我在羅的第二大惡行里列舉了一個案例。這里再列舉一個案例:關于鄭剛拿房子抵押給銀行貸款給羅某浩救急的事實真相。
然后,我們來看羅某浩是怎么偷換概念、想為自己洗白的。9月6日,羅某浩再次長文回應鄭剛,是這么說的:
“關于鄭剛說“我抵押了自己的房子借給老羅1500萬,結果就連這個錢,老羅都賴著不還”的事實:當年錘子科技生產資金緊缺的時候,跟北京某銀行有經營性貸款。銀行要求我們提供資產抵押,我的一個老朋友幫忙提供了三套房子做抵押,鄭剛也幫忙提供了一套房子做抵押。用四套房子做抵押,錘子科技共取得經營性貸款4900萬。但這些貸款在錘子科技出事前,早就還給了銀行(最后一筆貸款的還款日是2018年2月6日),并且四套房子的抵押也相應地早就取消了。 鄭剛雖然很清楚這些事實,但之前為了道德綁架我,為了表演悲情誤導公眾,故意張冠李戴制造混淆,把紫輝借給錘子科技的那1500萬(而且原來還是雙方協商同意過要做債轉股的錢),說成是他抵押房子借給我的錢,讓人誤以為我個人對他賴賬,讓人誤以為我要賴掉他抵押個人房子來救命的錢,甚至讓很多人誤以為那房子現在還在抵押中,贖不回來。”鄭剛微博原文
各位看官,請注意如下事實:
首先,這個回應,羅某浩從否認鄭剛曾抵押房子從銀行貸款給他救急,到不得不承認有這回事;其次,他說是鄭剛故意張冠李戴制造混淆,把紫輝借給錘子科技的那1500萬說成是他抵押房子借給他的錢,但是,請問羅某浩,你明知道鄭剛之前的確有抵押房子借你錢的事情,在鄭剛9月4號擺出證據之前,你自己是怎么表述的?你對著所有直播間的觀眾,并且借助交個朋友幾千個視頻矩陣號,瘋狂傳播了一輪“說鄭先生質押了房子借給我1500萬,這是他在網上為了給我制造道德上的壓力,故意撒的謊,沒有的事”“鄭先生赤裸裸的撒謊,他說緊急的什么質押了房子來救公司的命,沒有的事,網上說我賴賬,這些人是胡說八道,你們怎么每次都錯,哈哈哈哈”,請問,你在之前的視頻里怎么只提那1500萬的借款而只字不提鄭剛的確擔保抵押過房子讓銀行貸款給你1900萬的事兒?你為什么之前不提這1900萬的事兒鄭剛一曬證據就趕緊承認并澄清?明明是你刻意張冠李戴偷換概念以達到你可以信誓旦旦說“鄭剛沒有抵押房子借你1500萬”的目的,你反而倒打一耙說是鄭剛張冠李戴故意混淆這兩筆款以給你制造道德壓力。
事實上,鄭剛自己從來沒有說過那1500萬借款是拿房子抵押的借款,但鄭剛的確說過他當初拿房子擔保抵押了貸款給羅某浩,外部媒體等人員不清楚搞混淆很正常,但你羅某浩不可能不清楚的。你既然清楚,就不應該在之前的直播視頻中只提1500萬而不提1900萬的事兒,是你不應該故意混淆視聽以佐證你說的沒錯。
另外,請問羅某浩,即便你當初還了鄭剛擔保抵押房子貸你救急的1900萬又如何,即便這兩筆款被外部不清楚的人搞混淆了又如何?你還是不得不承認鄭剛曾經擔保抵押房子貸款給你救急的事實。在你已經要沉船、深陷危難時刻,還能把自己房子拿去擔保抵押了給你錢救你命的行為,這是古往今來極其罕見的情義之舉。就憑這一點,你也不應該在后來那樣對待鄭剛!你也沒有資格指責鄭剛對你的聲討。更何況你還欠鄭剛1500萬借款未還,你何來的底氣如此大言不慚的扮演體面人、誠信榜樣呢?我呸!
2、扭曲因果事實:下面再詳細說說關于鄭剛1500萬借款不還的真相
羅某浩8月26號微博是這么回應的:“二. 關于“錘子科技跟鄭剛借了1500萬到期不還”的真相
鄭剛多次表示,當年錘子科技資金周轉出現問題時,向鄭剛的投資機構借過1500萬,后來借款到期后賴賬不還,并據此批評我人品有問題。
首先,錘子科技當年向鄭剛的機構借款是屬實的,到期后沒還也屬實。但為什么會這樣呢?因為這一筆公司對公司的借款到期之前,自稱是我的朋友的鄭剛,已經發起了逼我回購的無賴訴訟,并且連續幾個月天天在網上造謠誹謗對我進行侮辱和中傷。所以當鄭剛聯系錘子科技要求還款時,我覺得又好氣又好笑,就讓同事答復他:如果你要談朋友感情,那我就個人掏腰包替錘子科技公司還你們公司這筆錢,但既然談朋友感情,你就不能跟我耍無賴,在明明有白字黑字條款的情況下還打流氓官司逼我回購,也不能天天在網上辱罵我;如果你要跟我不談朋友感情,一切公事公辦,那公對公的借款,就不要讓我個人替公司還款,這才叫公事公辦。”羅某浩微博原文
在這段典型的羅氏語言技術里,唯一他不得不承認的事實是“錘子科技當年向鄭剛的機構借款是屬實的,到期后沒還也屬實”,其它的都是邪惡的詭辯,對因果關系的扭曲。
真相是什么呢?他隱藏了一個事實:那就是鄭剛之所以22年底從之前的掏心掏肺支持羅某浩,到與羅某浩反目成仇并公開全面揭露羅某浩的問題,正是因為鄭剛早在20-22年羅某浩直播賺錢后好言好語請求他償還當初借給他的1500萬救命借款錢,以便解決鄭剛自己的困難(這個困難也是因為幫助羅某浩才導致的),但羅某浩置之不理,明確表示要3-4年之后才能還,從而陷鄭剛于水火,并且在22年想通過風險極大的細紅線AR公司百分之零點幾的估值僅幾百萬的股份讓鄭剛放棄1.62億錘子科技投資款的回購權,鄭剛幡然醒悟,所以才與羅某浩決裂、翻臉,才第一次公開指責他(詳見鄭剛23年1月7日討伐羅某浩檄文和羅某浩自己的澄清微博)。是羅某浩有能力還錢但不還錢在先,是羅某浩用細紅線股權空氣幣想愚弄鄭剛,鄭剛才公開指責他在后,而不是羅某浩答應了還錢,鄭剛還不斷指責他,也不是鄭剛主動要回購不成才不斷指責他。
但是羅某浩在24年8月26號這篇回應里怎么說的?是鄭剛“已經發起了逼我回購的無賴訴訟,并且連續幾個月天天在網上造謠誹謗對我進行侮辱和中傷。所以當鄭剛聯系錘子科技要求還款時,我覺得又好氣又好笑”,這就是羅某浩典型的扭曲因果的手段。無腦羅粉們覺得好有道理,但這個因果真相完全是反的。
3、顛倒黑白事實:關于鄭剛逼羅某浩回購錘子科技股份的真相
羅某浩24年8月26號微博是這么回應的“盡管當年的風險投資協議上有白紙黑字的清晰條款注明,錘子科技的投資股東如果要強制我回購錘子科技的股份(這個“強制回購”的意思就是投資失敗后,投資方逼創始人償還投資本金),必須有超過50%的投資人股東簽字同意才能觸發回購。。。于情于理于法,鄭剛逼我回購的行為都完全不成立。強行打訴訟官司的話,除非鄭剛及其同伙有本事制造法制黑幕和冤假錯案,否則絕無可能成功(因為投資協議附帶保密條款,所以上述“白紙黑字的清晰條款”我不方便貼出來,之前協議全文已提交給了仲裁法庭),但是鄭剛還是發起了無賴訴訟逼我回購。多數投資人跟創業者耍無賴、打流氓官司時,因為自己知道丟人,講究的是“悶聲耍流氓”。鄭剛非但不以為恥,還在社交媒體上把自己赤裸裸的無賴行為說得義正辭嚴。。。”羅某浩微博原文
但這個回應的真相是什么?這個回應里羅某浩自己不得不承認的真相是他自己當年簽署了“只要50%的投資股東簽字同意,他就必須要回購股份”!你自己拿錢的時候簽署的條件,投資人按協議給予的權利發起回購的仲裁,你居然反過來倒打一耙認為投資人耍無賴、打流氓官司?你覺得這些條款不合理,你當初別簽字拿錢啊?到底是你耍無賴,還是投資人耍無賴?還于情于理于法都不成立,你的契約精神呢?你的體面呢?合著投資協議對你有利的時候,你好處占盡,但投資協議對你不利的時候,就是投資人耍無賴?誰是誰非,不言自明。
我也是一個創業者,我們悟空租車歷史上也拿過5次融資,也簽過5次投資協議,我非常理解投資人為了保護自己的投資提出回購這樣的條款,這在投融資雙方是完全對等的。作為創業者,你覺得不合理你可以拒絕,但你如果沒有拒絕,真觸發了回購條款,你得認,你得按協議辦,你沒有資格譴責投資人;同樣,對于投資人,如果創業者不簽回購條款,投資人也可以拒絕投。誰的錢都不是白來的,憑什么只有好處沒有風險?在這個事情上,投融資雙方完全平等;事實上,我們悟空對每一輪投資協議的投資人提出的一些不合理的回購條款,我們都明確的拒絕了,所以我們今天沒有任何投資人帶來的與回購相關的麻煩。
羅某浩你當初為什么要簽這樣的回購條款?你怎么好意思把這合情合理合法寫進投資協議的投資人訴求,扭曲成全是投資人的過錯的并大打特打“邪惡資本家”的標簽的?你的契約精神呢?你的體面呢?
4、混淆是非事實:關于羅某浩給錘子科技老股東有沒有回報的真相
2023年初,當鄭剛第一次公開聲討羅某浩以細紅線新創業項目百分之零點幾的價值僅幾百萬元的所謂補償妄圖讓投資人放棄錘子科技投資協議中對羅某浩的回購權利后,羅某浩23年1月7號的回應中有這樣一段話:“所以這種對上一個創業項目失敗后的補償,本質上是因為不尋常的情感和道義,而不是通行的法理和邏輯。”(請大家注意,在1月7號面對鄭剛的炮轟中,羅某浩的回應除了提交了這個細紅線的股權補償外,沒有提及任何其它創業項目的補償安排,以我們普遍公認的羅某浩打擊敵人的手段,他如果還有別的拿得出手的證明他有“不尋常的情感和道義”的證據,他不可能不拿出來。這一點我們后面還要講。)
真相是什么呢?真相是兩點:第一,對于投資項目,通行的法理和邏輯,但凡專業的投資人,都會對創始人要求“新創業投資優先權”。這個權利一般人不懂,我也拿不到錘子科技的投資協議,因為羅某浩和鄭剛都在公開回應里提及錘子科技投資協議的保密條款,我估計這個條款他們都無法曬出,但沒關系,我把我們悟空租車當年幾次融資關于這個投資協議的條款曬出來,大家看一看就明白了:
“第12條 新創業投資優先權。 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期間或自公司清算或視同清算事件完成起5年內(以時間較長的一個為準),創始股東單獨或聯合其他主體且作為該團隊的主要管理者或主要管理者之一,以創辦新的企業或并購已存續的企業等方式,從事獨立于公司及公司關聯企業的商業行為(“新項目”),在該新項目擬進行第一次及后續融資時,創始股東有義務優先于其他任何潛在投資者,向投資方披露該新項目的相關信息,投資方有權行使對該新項目的優先投資選擇權。”
這是我整篇討伐檄文里唯一的猜測,我猜測錘子科技各輪融資里是有這個條款的,即便沒有完全一樣的,也有一些類似的隱含的約束條款,那就是,錘子科技如果失敗羅某浩要再創業,新創業項目必須給予錘子科技老股東合理的補償,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于法于情都合理的投資人正常訴求。否則,憑什么你糟踐完了上一個投資項目的所有投資,卻可以輕輕松松開啟下一個創業項目而之前的老股東活該受損?
所以,大家明白羅某浩是怎么混淆是非的了吧?錘子科技創業失敗,羅某浩再創業,于法理上給錘子科技老股東補償是必須的(如果投資協議里有類似條款的話),于情理上給錘子科技老股東補償也是應該的,但羅某浩干了什么呢?
第一,他把這個動作描述成“是因為不尋常的情感和道義,而不是通行的法理和邏輯”,給自己樹立一個特別高大上的體面形象;
第二,他不拿他最值錢的確定性更高的交個朋友直播公司的股權去給錘子科技老股東作補償,而是拿一個前途未卜的高風險的細紅線AR公司的價值極低的股權去作補償,還要讓老股東放棄應有的巨額回購權,真是好算計!偏偏這樣的算計,還有臉說得這么高大上!羅某浩你怎么能這么不要臉呢?事實上,22年的鄭剛已經看清羅某浩的本質了,鄭剛一開始就判斷羅某浩這個細紅線公司不靠譜,做不成,因此堅決拒絕,鄭剛23年1月7日的公開信里的原文如下:“你這次做了VR公司,融了5000萬美刀,本來是好事,應該喝彩,但是你不地道的本性起來了。你不開會、不溝通、不信息對稱,直接丟過來一個協議:說,這次我估值1.9億美刀,我拿3.5%來給你們之前投了15億人民幣的投資人補償。本來是好事,但是你這協議不地道:讓我們說接受了你的0.0幾%的股權,就要放棄幾十億的回購?你這是不地道、不體面、不道德。。。”
事實上,鄭剛的判斷非常準確:據傳聞,細紅線公司貌似已放棄AR方向了,去追當下的AI熱點方向了。可以預測,羅某浩這個新創業項目大概率又會失敗,又會讓一堆投資機構血本無歸。讓我們拭目以待!
這件事情,羅某浩以為,以他邪惡的詭辯技巧和羅氏邏輯,23年1月7日的回應已經把鄭剛的質疑后果徹底抹除了。但想不到鄭剛這一年多來咬住他的問題不放,讓他的真面目逐漸暴露出來,尤其是鄭剛“真還.傳說”系列聲討他的內容出來后,他坐不住了,趕緊加戲,他想要洗白他22年的不地道、不體面、不道德。他在2024年8月26日他對鄭剛的新的回應中,他這么說的:
各位看官,你們看清楚了羅某浩在時隔一年后和一年前23年1月7號的回應有什么區別嗎?
首先,他一下子多出來另外3個公司也給老股東作了補償安排。但是,這些補償沒有一個是站得住腳的,但是羅某浩的羅氏邏輯居然把它們講得如此邏輯自洽,似乎全部都能證明他對錘子科技老股東待遇相當不薄!但事實恰恰相反,他自己擺的這些證據正是證明他不地道、不體面、不道德的實錘證據!看官們我們一起來分析一下:
第一個,子彈短信,他自己首先承認,子彈短信是內部孵化的,然后獨立出去發展,給錘子科技留了25%的原始股份。這個事情,稍微有點常識的就應該知道:如果子彈短信的產品和技術都源自錘子科技,要獨立出去發展,要獨立融資,不是應該給外部投資人少量股份給自己股東大部分股份嗎?怎么反轉了,錘子科技只占25%?這不是對錘子科技老股東的補償,這是赤裸裸的錘子科技老股東權益的損失,錘子科技應該追究羅某浩資產損失的責任!羅某浩怎么好意思把它拿來證明他對老股東不薄的?
第二個,小野科技,羅某浩自己都承認:“還沒來得及給錘子科技的老股東做完股權方案”。各位看官,你們要知道,一個公司只要成立,就涉及股東出資人和股權結構的問題,請問羅某浩,你如果真有補償老股東的情義,難道不是在公司一成立的時候就把老股東放到你新公司股東里的嗎?你既然沒有做這件事,你怎么好意思口嗨說“還沒來得及給錘子科技的老股東做完股權方案”的?小野科技的電子煙產品都上線那么長時間,都賣了那么多了,小野科技股東里面從來都沒出現錘子科技老股東的名字,你羅某浩是怎么好意思拿它來證明我想補償老股東的?
第三個,交個朋友直播電商公司,羅某浩說,“設計公司的股權架構方案時,我跟我的合伙人也為錘子科技的老股東們做了5%的原始股方案(因為直播公司一開張就盈利,我們甚至高高興興地為更早的“老羅英語培訓”的三位投資股東,和錘子科技的幾位合伙人,以及一批錘子科技失敗后不離不棄的老兄弟老姐妹,即“甄嬛和她的朋友們”,也都做了“親友股”方案)。但因為政策合規性和流程,以及一些約束性協議方面的問題,這部分股權要到2025年1月31日前后,才能全部落實給這些老股東、老合伙人和老同事。”這個也是赤裸裸的謊言:
首先,你如果想給老股東5%原始股補償,為什么不在一開始兌現?拿“政策合規性和流程,以及一些約束性協議方面的問題”這樣的借口,你站得住腳嗎?你創業了這么多次,設立公司這么簡單的事情,你想給老股東5%原始股做補償,你為什么沒有一開始就實施?
其次,你在23年1月7日對鄭剛質疑的回應里,你為何只字不提此事?
再次,這味道聞起來是不是像極了是你被迫臨時拼湊的無奈之舉?迫于當下輿論的壓力、迫于你形象坍塌的壓力、無法自圓其說的壓力?你說你的計劃是到25年1月31日前后落實,這是你真從20年交個朋友直播電商公司成立之日起就想做而未做成的事?你騙鬼呢?羅粉們,醒一醒。
第四個,細紅線公司。羅某浩說,前三個我想做沒做成,但這個我的確做了,你看,我真的不只是想做,而是真做了,可是,老股東拒絕了。哈哈哈,我看到這里就想笑,笑死人了。羅粉們,讓我來告訴你們事實和真相:在羅某浩拒絕盡早還鄭剛的借款的20-22年,在羅某浩忘恩負義的本性逐漸暴露出來的20-22年,錘子科技的老股東們,尤其羅某浩的頭號鐵粉鄭剛逐漸醒悟過來了;在錘子科技創業失敗后的整整4年一直一如既往支持羅某浩的老股東們,在22年開始質疑羅某浩了!羅某浩開始感受到這種質疑和壓力了!所以,他才想起來原來老股東們是可以要求他回購所有的投資款的,只要50%的老股東同意就可以!所以,他慌了!所以,他18-21年的三個創業項目都沒有給錘子科技老股東留任何原始股,為什么22年突然良心發現,要在細紅線公司給老股東安排原始股?因為,他要用這個3.5%的原始股,讓老股東放棄十多億的回購權!這就是事實和真相!
但是,羅粉們,你們看,羅某浩把這樣惡劣的行為描述得多么的高大上:“那就請鄭剛這位“專業投資人”說說,中國這十幾二十年的科技創業潮,有百分之幾的連環創業者,是在再創業時給舊公司的老股東們,幾乎每次都做了5%左右的原始股權方案的?”你每次都做了嗎?你沒有啊!你是為了補償老股東嗎?你是為了逃脫回購責任啊!見過無恥的,但沒見過如此無恥還能把自己描繪成如此光輝的。可笑的是很多人居然真的信了。
這就是羅某浩慣常的愚弄大眾的技巧。可惜,不是每個人都是羅的腦殘粉。事實勝于狡辯。
其實,大家去翻一翻羅某浩的很多聲明、自白,尤其是關于俞敏洪和鄭剛的,很容易就能發現很多這樣的偷換概念、扭曲因果,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愚弄大眾的真相和事實。實在是太多了,篇幅限制,我實在是沒法一一列舉。不過所有感興趣的朋友,大家可以一起去發現,這會幫助你大幅提升你的認知能力!幫助你不會被羅氏這樣的邪惡輿論操控者愚弄。
第五大惡行:真還傳是虛,為了更好的撈錢是實,假英雄,真利己主義者
羅某浩現在天天吹噓,他是古往今來第一個創業失敗了還承擔責任替公司還錢的真還英雄。實話說,20年9月23日羅某浩“真還傳”脫口秀我也看了,那時候真覺得羅某浩挺牛逼的,真是打不死的小強,這么快又能重新崛起,而且這么敢于擔當,太了不起了。
但是,當我從鄭剛那里知道,原來20年他當著全國人民信誓旦旦說已經真還的近4個億,其中大部分是變賣錘子科技資產還的,直播賣貨只還了幾千萬,我對這個人的印象就完全不一樣了:你這個真還傳人設的水分也太大了!后來伴隨鄭剛對他的聲討,越來越多的事實呈現,我也看清了這就是典型的羅氏偷換概念、混淆視聽、最大化他羅某浩個人名氣和利益的慣用伎倆。他不會告訴你全部的事實和真相,他始終如一的就是拿部分事實來證明他的了不起、他的正確、他的偉大。
實際上,我們現在能看清羅某浩的真還傳是虛,個人撈錢是實,羅某浩根本不是什么真還英雄,而是確確鑿鑿的利己主義者。何以見得?
首先,真還傳的人設,是羅某浩直播帶貨賺錢的核心基礎;就像在董宇輝事件上反復炮轟俞敏洪一樣,說是為了“董宇輝們”發聲,但實際都是為了挑撥離間,分化、瓦解、打擊直播同行,給他自己直播帶貨博關注、博流量,核心是為了賣貨賺錢獲益,因為東方甄選和董宇輝是他羅某浩直播帶貨的核心競爭對手!另外你靠真還傳虛假的人設騙取的錢,再去真還一部分債主的債,圓謊你真還傳的人設的虛假,有什么值得驕傲和狂妄的?我就想問羅某浩:你現在敢不真還錢嗎?你試試?如果你敢,你會立刻失去所有的粉絲和流量,你還怎么撈錢?哦,對了,你敢拖著鄭剛的錢遲遲不還,在鄭剛聲討你之后,你也不敢說不還,而只敢說,你從來沒說不還,因為鄭剛罵你了,所以你要最后一個還。所以,你扯什么情義、扯什么真還英雄呢?
其次,同樣是還債,你為啥優先還國資投資人的債?不僅還債,還要還他們的3億投資款。你不是說投資款不用還的嗎?你為啥要還?用羅某浩8月26號回應文章自己描述的原話是這樣的:
“本來按照正常的商業邏輯和相關的法律,這6個億里,3個億是債務,另外的3個億是投資款。國有資本的投資也是投資,既然是投資,就一定有賺有賠,否則就是借款而不是投資了。但在我們國家,公眾對“國有資本”這個詞,總是有一種特殊的樸素情感,總覺得國有資本的商業投資失敗,不是正常的投資失敗,而是讓人感情上難以接受的“國有資本流失”,甚至還經常被完全沒有商業常識的人攻擊為“糟蹋民脂民膏”。有鑒于此,作為一個雄心勃勃、目標遠大的團隊,我們對這部分債務的處理,除了要權衡常規的商業邏輯和法務評估之外,還有很多其他角度上的謹慎考量。比如公司品牌和個人品牌在未來長期發展的需求上,有無事實上的,或名義上的(這也同樣重要)所謂“歷史污點”、“歷史包袱”等等。這些考量都驅使我們想盡力把事情處理得更好,更穩妥。特別是考慮到我們都已經辛辛苦苦還了8個多億,不想后面還留下遺憾。”羅某浩微博原文
大家看,羅把自己的行為描述得多么得高大上。但是,同樣也是在他的自我描述里,有判斷力的創業者/投資人/吃瓜群眾立刻就明白了:原來,你是個欺軟怕硬的啊!國資不敢欺負,所以不僅要還債,連股權投資都要還,因為你不得不還,不敢不還;但那么多股權投資的民資股東包括鄭剛,好像拿你沒辦法,你就可以理直氣壯的不還;更可笑的是,你自己都坦白了你之所以還債,還股權,是擔心有“歷史污點”、“歷史包袱”,是為了你“公司品牌和個人品牌在未來長期發展的需求”,來,我給你這段話翻譯一下:不就是怕不還會承擔國有資本流失的責任從而留下歷史污點,怕不還影響你真還傳的光輝人設,從而影響你未來繼續直播帶貨撈錢嗎?你扯什么“真還英雄”?
再次,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是你的責任和義務,也是你的承諾。你簽了回購協議,你就得認;你請求老股東辭掉錘子科技法人代表擺脫訴訟官司時承諾了要更好的還債,你就應該兌現所有諾言。不然,憑什么你在錘子科技虧了老股東和債主那么多錢,你還可以再創業,你還可以直播帶貨?你恐怕早就個人破產、深陷官司、成為失信被執行人了吧!是債主們和老股東信任你,先放了你一馬,才讓你得以如此囂張、敢于肆無忌憚的和你的債主和老股東叫板,把對他們的責任、義務和承諾,美化成前所未有的英雄事跡,甚至,時時流露出這是對他們的一種恩賜,隱含之意,“你們幸虧遇到的是我羅某浩,換個人,你們啥也撈不著。你們要么乖乖閉嘴接受我的施舍,要么你們將啥也得不到。(這是鄭剛這一年多多次提到羅時的評價)”。有些錘子科技老股東和債主在現實利益面前選擇了閉嘴,選擇了忍氣吞聲,拿羅某浩高高在上施舍給他們的本來就應該給他們的錢,因為這些老股東老投資人很多都是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資血本無歸,他們是要承擔相應責任的,羅某浩只要能還錢,對他們態度惡劣點又如何,忍了吧,甚至,該行使的回購權都選擇放棄。
這也是羅某浩敢于振振有詞的對錘子科技老股東叫板的原因:你看,要50%的股東同意,才能發起回購,鄭剛你只說服了20%!所以,是你的問題!是你發起回購于情于理于法有問題,我沒有問題!這就真的是,欠錢的是大爺!借錢的是孫子!欠錢還能還錢的,已經不是大爺,是你們的祖宗,是“放到整個人類現代商業史上都難得幾回見的誠信精神的樣板案例(羅氏原話)”,你們就該供著我!我呸!
但是,羅某浩沒有想到,鄭剛不畏邪惡,鄭剛不怕這個大網紅、大妖怪!鄭剛選擇了和羅某浩硬剛,鄭剛選擇了和羅某浩決裂,鄭剛選擇了和羅某浩死磕到底!哪怕后果是投資/借款全部收不回來。
于是,羅某浩就惱羞成怒了,就開始露出他邪惡的本性了:24年8月26號回應原文“這筆錢如果我個人替錘子科技還給他的公司,也一定是真還傳大結局前,最后最后最最后的一筆^_^ 并且給他的前提條件是要他拍攝一段網絡視頻,表情極度誠懇地認錯道歉,并做出絕不對任何創業者再犯下這類流氓惡行的鄭重承諾。如果到時候鄭剛有種,死要面子不要錢,我就給他點個大大的贊,然后把這筆錢捐作公益用途。”,24年9月6日回應原文“5. 最后說一下,交個朋友為錘子科技老股東做的5%原始股權方案,明年一月底落實時,將按照當年錘子科技投資比例分配給錘子科技的老股東,但不包括鄭剛,以及跟鄭剛沆瀣一氣,共同發起無賴訴訟的那部分錘子科技股東。我做這個決策的時候,同事們都覺得特別爽,以為我快意恩仇。其實我沒想那些,我只是覺得以德報怨,何以報德,讓那些缺德的股東拿不到,讓那些有德行的股東因此多分一些,肯定是更合理的安排。”羅某浩微博原文
羅某浩,你這種行為,怎么有臉如此理直氣壯的說當初給了你巨大幫助的老股東缺德?你是不知道自己有多缺德呢?還是太缺德到都意識不到自己才是那個缺德的人?你這種做法,怎么好意思標榜“真還英雄”?羅粉們,擦亮擦亮眼睛吧!
第六大惡行:創業項目無一成功,浪費社會資源,卻毫無自省
羅某浩89年輟學到2001年加入新東方之前,嘗試過無數項目,無一成功;
在新東方打工是他人生最光鮮的一段經歷,也只干了不滿6年;
創業做牛博網,早就沒了;做英語培訓班,也早就沒了;
12年開始做錘子手機,歷時6年,大失敗,糟蹋十幾億投資,并負債超10個億;
18年之后,基于錘子科技,又先嘗試TNT,失敗;嘗試子彈短信,失敗;
嘗試電子煙,失敗。嘗試AR?已經失敗;
嘗試AI?大概率失敗,至少尚未成功。
除了踩在錘子科技的基座上創立的交個朋友直播,羅某浩這些年跟猴子掰玉米一樣,掰一個丟一個,無一成功,完全沒有創業者的專注、堅持和韌性。就這樣一個人,居然過去長期頂著理想主義者、創業英雄、工匠精神的光環和標簽,真是莫大的諷刺!
現在回頭看,他的這些標簽,怎么來的呢?全是靠羅某浩厚顏無恥、狂妄自大、長期口嗨吹牛B吹出來的,全是靠碰瓷喬布斯、馬斯克,全是靠詆毀、貶低全行業競爭對手立起來的!大家再去看他當年的錘子手機發布會的視頻,就會真正感受到什么是魔幻,他所詆毀貶低的對手都還活得好好的,就他的錘子手機一地雞毛啥也不剩了!
那他直播帶貨為啥又成功了呢?因為這個只需要臉皮厚、口才好、敢吹噓就可以,不需要長期堅持打磨產品、打磨服務。把長年累月積攢的詭辯罵人技巧,用于直播帶貨,的確太小菜一碟了,這才是羅某浩真正的專長。
羅某浩造成了極大的社會資源浪費,可以堪稱失敗創業者的典型,而不是創業英雄,更不值得成為大家創業的學習榜樣!
但羅某浩自己是沒有反省的,反而繼續高調扮演著人生贏家的勝利者形象,把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事情美化成還債英雄,甚至以一種無處不在的優越感高高在上的俯視著蕓蕓眾生,但凡對他有質疑,即攜大網紅的流量降維打擊。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羅某浩的六大惡行。這些事實和證據足以證實羅某浩中國網暴第一人的頭銜,也足以證明羅某浩網絡大妖怪的封號。
最后,再次奉勸羅某浩這樣的千萬級粉絲的大網紅,身懷網絡輿論之利器,少作妖、少作惡、少網暴別人,謹言慎行,多行善事,多積口德。人在做,天在看,公道自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