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8月22日消息,近期,金融監管總局財險司針對互聯網保險業務發布了重要指示,強調所有相關活動必須依法合規進行,并要求嚴格規范互聯網保險營銷宣傳活動。此次提示特別強調,將嚴厲打擊無資質機構和人員的“掛靠”行為,以及堅決制止違規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的行為。
根據提示函內容,明確指出互聯網保險業務只能由依法設立的保險機構開展,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均不得涉足此領域。同時,強調互聯網保險產品的銷售活動必須嚴格限定在保險機構的自營網絡平臺內進行,以確保業務的合規性和消費者的權益。
據ITBEAR了解,提示函進一步要求,未獲得業務許可或其他相關資質條件的機構或人員,不得通過“掛靠”保險機構或在該類機構進行執業登記來違規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部門將加強對此類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督檢查,并對涉及的機構、人員及被掛靠的保險機構依法進行嚴厲查處。
此外,提示函還著重指出,保險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利用互聯網進行違規宣傳和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對于為保險機構提供互聯網保險營銷宣傳等服務的合作機構,也明確要求其必須與其他產品和服務的宣傳或銷售行為實行嚴格隔離,并在醒目位置提示消費者注意區分不同的責任主體,以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綜上所述,此次提示函的發布旨在進一步規范互聯網保險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