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近日,各大企業紛紛推出藝術類NFT商品,讓NFT這一數字世界中的概念又一次變得火熱起來。NFT的創新,有利于數字版權保護與授權。對此,歐科云鏈創始人徐明星也在其著作中表示,區塊鏈與數字版權的融合,可以提高數字版權的效率,加大保護力度。
NFT市場火熱,似乎不是最近才開始的。作為面向區塊鏈C端市場的一次嘗試,NFT的應用場景也在逐步拓寬。從藝術品、音樂,到動漫、文化IP,這一數字世界中“獨一無二”的資產,它可以被買賣、被用來代表現實世界中的一些商品,但它存在的方式是無形的。通過NFT加密服務,用戶可以在應用內購買防篡改、不可分割的數字文化商品,其權益將永久記錄在區塊鏈上,有利于數字版權保護與授權。
這與歐科云鏈創始人徐明星的觀點不謀而合。徐明星在其著作中表示,區塊鏈與數字版權的融合,可以提高數字版權的效率,加大保護力度。
數字版權具有多條優點
徐明星認為,首先是基于區塊鏈的數字版權轉讓可以有效的提高版權轉讓的效率,減少中間環節所產生的成本。
其次,徐明星還認為區塊鏈作為所有權的證明,加蓋時間戳。作者可以將自己的原創作品以及相關協議上傳至區塊鏈,隨后,將會生成一個與文件對應的哈希值。當礦工將這筆交易打包成一個區塊之后,該區塊的時間戳就成為這個文件的時間戳。而“哈希值+時間戳”就可以成為作者創作時間的證明,有效地解決了創作時間和作品時效性的糾紛;
除此以外,所有權可以追溯且不可篡改。當進入版權使用和交易的環節時,區塊鏈可以進行全程的記錄和追蹤,這個過程是可以追溯且不可篡改的,可以一定程度的解決無形資產的確認權和價值評估的問題。
區塊鏈與版權的融合也存在困難
可以說,區塊鏈與版權的結合,可以實現從作品的“出生”到“結束”都有記錄,且透明公開不可篡改,可以有效的提高藝術作品在數字平臺上的使用,創作者可以不用擔心侵權的情況出現,同時還可以獲取版權費。
然而,徐明星也表示事情都有兩面性,區塊鏈與版權的融合同樣存在許多困難,例如區塊鏈技術的商業化應用較低,雖然概念已經耳熟能詳,但是實際普及應用率仍然很低;區塊鏈技術相關的法律還沒有正式提案,這還是需要走過一段漫長的路;哈希值的花費巨大,創建版權系統需要較高的成本。
在未來,創始人徐明星將攜手歐科云鏈集團繼續探索區塊鏈與各產業的融合技術,也會攻克難關,讓區塊鏈應用普及得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