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9月24日消息,近日,一項針對新能源汽車的重要標準——《新能源汽車運行安全性能檢驗規程》(簡稱“《規程》”)正式發布,并將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實施。該標準將成為新能源汽車年檢的檢驗基準,對新能源汽車行業及其車主產生深遠影響。
據悉,《規程》不僅涵蓋了純電動汽車,還擴展至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包括增程式),預計將對全國2472萬輛新能源車車主帶來顯著變化。新規的核心變動在于,動力蓄電池的安全充電檢測與電氣安全檢測被列為必檢項目,同時,驅動電機、電控系統以及用電安全等關鍵安全特性也將受到嚴格檢測。
據ITBEAR了解,截至2024年6月底,我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已達到2472萬輛,占汽車總量的7.18%。在此背景下,《規程》的出臺,旨在為新能源汽車提供更為精準的“體檢”方案,有效排查車輛隱患,確保行車安全。
與現行的汽車年檢標準相比,《規程》在檢測內容上實現了重大突破。現行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主要關注車輛外觀、安全裝置、底盤和制動等方面,但對于新能源汽車的核心——“三電”系統的安全檢測則顯得力不從心。《規程》的實施,將填補這一空白,對新能源汽車的安全性能進行全面升級。
根據新《規程》,新能源汽車的動力蓄電池在充電和放電過程中的溫度和電壓將成為關鍵檢測指標,特別是對于營運新能源汽車而言。對于搭載磷酸鐵鋰電池和三元鋰電池的車型,充電最高溫度分別不得超過65℃和60℃,以確保電池工作在安全溫度范圍內,遠離“熱失控”風險。
為了幫助車主更好地應對新規,以下是一份簡要的車輛年檢攻略:
一、機動車年檢周期規定如下:營運載客汽車5年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則每6個月檢驗1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則每6個月檢驗1次;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面包車除外)和摩托車在第6年、第10年進行安全技術檢驗,10年內每兩年申領檢驗標志,超過10年則每年檢驗1次;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二、機動車所有人可在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校車服務提供者則需提前一個月申請。
三、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面包車除外)和摩托車享受免檢政策,第2年、第4年、第8年無需上線檢驗,可直接申領檢驗標志;第6年、第10年及10年以上則需上線檢驗。但發生過人員傷亡交通事故或非法改裝被處罰的車輛仍需按原規定上線檢驗。
免檢標志可通過“交管12123”APP在線申領,也可前往車管所自助服務大廳或辦事窗口辦理。申領時需攜帶行駛證、保險憑證等相關材料,并確保涉及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已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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