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9 日消息,加拿大競爭局于當地時間 11 月 28 日布聲明,稱正在就谷歌在加拿大在線廣告技術服務中存在的反競爭行為采取法律行動。
加拿大競爭局表示,他們向競爭法庭提出申請,要求谷歌出售兩項廣告技術工具、支付罰款,并禁止谷歌繼續從事反競爭行為。
該局調查發現,作為加拿大最大的網絡廣告技術提供商,谷歌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通過實施反競爭行為,將市場參與者鎖死在谷歌自家的廣告技術工具中,阻止競爭對手憑借其產品的優點進行競爭。
具體而言,該局發現谷歌存在多種違法行為,IT之家羅列如下:
非法將其各種廣告技術工具捆綁在一起,以維持其市場支配地位;
利用其在這些廣告技術工具中的地位,通過以下方式扭曲競爭過程:
--讓自己的工具優先獲得廣告資源
--在某些情況下利用賠本賺吆喝的方式使競爭對手處于不利地位
--利用條款限制其出版商客戶與競爭對手的廣告技術工具進行交易。
該局認為,通過實施這種反競爭行為,谷歌得以鞏固其主導地位,阻止競爭對手競爭、抑制創新,抬高廣告成本并減少出版商的收入。該局向競爭法庭提出申請,要求包括:
要求谷歌出售其兩款廣告技術工具;
要求谷歌支付罰款以促進其遵守《競爭法》
禁止谷歌繼續從事反競爭行為。
【來源:IT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