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監管層對股票回購增持專項貸款的執行細則進行了調整,旨在更好地推動該政策落地,以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運行。然而,根據財聯社的專項調研,該政策的執行效果并未達到預期。
自政策實施以來,首期3000億元的專項貸款額度中,目前僅披露了409億元的貸款上限金額。調研發現,政策在落地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堵點、難點和模糊點,影響了執行效果。其中,部分銀行和企業的融資需求存在錯位,導致能貸的企業不想貸,想貸的企業貸不到。
在調研中,財聯社記者注意到,央企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專項貸款中的表現并不突出。截至某日期,央企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的專項貸款總額僅為90.8億元,占首期3000億額度的比重僅為3%。盡管三部委的通知中明確提出了“鼓勵中央企業發揮帶頭作用”,但這一要求并未得到積極響應。
值得注意的是,已公布專項貸款金額上限最高的兩家上市公司是民營企業東方盛虹和牧原股份,分別為28億元和24億元。相比之下,申請金額最高的兩家央企上市公司中國石化和中遠海能,分別為16億元和13.58億元。這顯示出民營企業在專項貸款申請中的主力軍地位。
然而,民營企業在獲得專項貸款時仍面臨一些困難。有銀行內部人士透露,雖然銀行聲稱對所有企業一視同仁,但在實際操作中,銀行更傾向于向央企放貸,民企則相對靠后。這導致民企在獲得專項貸款時面臨更高的門檻。
專項貸款的申請目前主要集中在“回購貸”,金額占比超過六成。相比之下,上市公司主要股東參與“增持貸”的積極性不夠。在符合發放專項貸條件的21家銀行中,還有5家銀行截至目前尚未在上市公司公告中露面。
在“破凈”央企上市公司中,已披露專項貸款的僅有中國石化、中國能建、招商港口、遼港股份、中國外運等五家,占60余家“破凈”央企上市公司的比例不足10%。這顯示出部分央企在響應政策方面的遲緩。
在實際執行操作中,銀行一般會在給到企業的原授信總量中審核專項貸款額度,而非新增授信額度。這導致部分上市公司原有授信的用途需要調整,影響了企業申請專項貸款的積極性。專項貸款的期限和用途也存在一些限制,如貸款期限較短、回購股票多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等。
上市公司方面,百億市值以下的企業在專項貸款申請中占比過半。這些企業主要集中在航運港口、養殖業、煉化及貿易、工業金屬、房地產開發等周期性行業。在貸款期限方面,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希望期限能夠更長一些,以便在回購或增持時有更多的擇機時間。
部分銀行在開展股票回購增持貸款業務時,還存在第三方存管資質的問題。目前,仍有部分銀行不具備這一資質,導致業務節奏放緩。這有待相關部門進一步制定細則解決問題。
上市公司在申請和使用專項貸款的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難。如申請流程復雜、用時較長等。有上市公司相關人士表示,從申請貸款的獲批進度來看,沒有想象中那么快。專項貸款需要確保專款專用、封閉運行,這也給上市公司帶來了一定的限制。
總的來說,盡管監管層對股票回購增持專項貸款的執行細則進行了調整,但政策的落地效果并未達到預期。未來,需要更多央企發揮帶頭作用,更多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積極運用這一金融工具,以及銀行在有效審核的前提下對有融資需求的企業給予更有針對性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