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國民航客運領域迎來了一項重要變革,全面數字化的電子行程單正式投入使用,標志著旅客在報銷憑證獲取方面將享受更加便捷的服務。
據悉,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以及民航局已聯合發布通告,明確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我國民航旅客運輸服務中全面推廣使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作為電子發票。這一舉措將極大地簡化旅客的報銷流程,無需再前往機場柜臺打印或等待郵寄紙質行程單。
根據通告內容,旅客在完成所有機票行程后,可以通過航空運輸企業或代理企業的官方網站、移動客戶端以及服務電話等多種渠道輕松獲取電子行程單。企業將根據旅客提供的購買方信息、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及行程詳情,準確開具電子行程單,并通過官方網站、移動客戶端下載或電子郵件等方式迅速交付至旅客手中。
值得注意的是,旅客在機票行程結束后的180天內,均可通過上述渠道申請開具電子行程單,但需注意,該服務不包括退票、選座、逾重行李等附加服務。若超過180天,則需按照旅客與航空運輸企業的具體約定執行。
為了保障旅客和單位的順利過渡,民航旅客運輸服務領域特別設置了為期近十個月的過渡期,即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在此期間,紙質行程單、電子行程單以及其他發票將并行使用,確保旅客和單位能夠順利適應這一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