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近期出臺了一項新規定,針對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中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進行了明確界定。這一規定于11月28日正式發布,并在該校教務處官網公布。
根據規定內容,允許使用的AI工具主要包括兩大類:生成式人工智能(GenAI)和人工智能輔助工具。在符合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學生可以在畢業論文中借助這些工具。
具體來說,在獲得指導教師同意,并且AI工具的使用不影響對學生創新能力等關鍵能力的評估時,學生可以在文獻檢索與整理、圖表推薦與輔助制圖、非創新性方法的輔助、以及參考文獻格式整理等環節中運用AI工具。
然而,規定也列出了明確的禁用范圍。例如,禁止使用AI工具進行研究方案和創新性方法的設計、算法框架的搭建、畢業論文結構設計、選題、意義及創新性總結、研究假設的提出、數據分析、結果分析與討論以及結論總結等核心環節。AI工具不得用于生成或修改原始數據、原創性或實驗性結果圖片、圖像和插圖,也不能直接生成正文文本、致謝等部分。
在語言處理方面,規定同樣嚴格,禁止使用AI工具進行語言潤色和翻譯。同時,答辯委員和評審專家也被要求不得使用任何AI工具進行畢業論文的評審。
對于涉及保密內容的畢業論文,規定更是明確指出,禁止使用任何AI工具,并禁止將任何數據和圖片上傳至AI平臺。
在規定的執行細節上,復旦大學要求學生在使用AI工具時,必須在畢業論文承諾書中詳細披露所使用的AI工具名稱、版本號、使用時間、具體用途、生成的內容或提供的建議,以及在論文中的具體使用部分。學生還需保留AI工具處理前的相關重要材料,以備檢查和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