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Z.com) 8月4日 消息:據上海一中法院公眾號消息,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審結了一起名譽權糾紛案,二審認定“知乎”平臺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處置侵權內容,應對損害擴大部分與發布者承擔連帶責任,當庭判決駁回 “知乎”上訴,維持原判。
2019 年 4 月 20 日,匿名用戶在“知乎”平臺上發布了一個關于丁先生的話題,隨后有用戶在該話題下回答,言語中不乏惡意中傷及誹謗。
5 月,一匿名用戶又新增話題回答,使用了侮辱性詞匯。丁先生很氣憤,他認為這些不實回答已經嚴重侵害了他的名譽權。
遂于 6 月 12 日向“知乎”平臺運營主體智者天下公司發送了律師函,要求其于收到律師函之日起立即刪除三個侵權回答。函中附有丁先生代理律師的姓名及聯系電話,并詳細列明三個回答鏈接,摘抄了部分言論。然而“知乎”遲遲未刪除相關內容,侵權言論愈演愈烈。
6 月 18 日,有用戶發布“如何評價丁先生”的新話題,部分用戶跟帖發表誹謗性評論。兩個話題不斷發酵。
至 7 月 1 日,相關瀏覽量已達十萬以上。
7 月 2 日,丁先生再次委托律師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律師函,催促智者天下公司立即刪除兩個侵權話題及項下所有內容。
三天后,智者天下公司將其中一個話題及項下內容全部刪除,但另一個話題下僅刪除了一個用戶的回答。
丁先生無法繼續忍受,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智者天下公司停止侵害并刪除“知乎”平臺上侵權話題項下的所有內容,在“知乎”平臺上發布為期一個月的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聲明,并支付財產損失、精神損害賠償金共計六萬元。
智者天下公司收到訴訟材料后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刪除了剩余侵權話題及項下內容。
一審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公民依法享有名譽權,任何人不得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智者天下公司在知道涉案帖子存在侵害丁先生名譽權顯著可能的情況下,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應對損害擴大部分與發布者承擔連帶責任,遂判決智者天下公司連續七日在“知乎”平臺刊登聲明向丁先生道歉,并賠償丁先生財產損失一千元,對丁先生其余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智者天下公司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訴。
智者天下公司認為,其已及時處置涉案內容,盡到了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承擔并且能夠承擔的采取必要措施的義務,不應當承擔責任。
上海一中院經審理后認為,丁先生郵寄的律師函列明了通知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的網絡地址及要求刪除相關信息的理由等,已構成有效通知。智者天下公司作為專業的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具備相應的管理信息的能力和采取預防侵權措施的技術可能性。智者天下公司在收到律師函后時隔二十余天方進行處理,該期間已超過及時處理的限度,造成內容的進一步傳播,應該對損害的擴大部分承擔相應責任。
綜上,智者天下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上海一中院當庭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