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商務部針對東南亞四國——柬埔寨、馬來西亞、泰國和越南的晶體光伏電池產品,發布了反傾銷稅調查的初步裁定。此次調查源于今年4月,美國太陽能制造貿易聯盟委員會向商務部提交的“雙反調查”申請。
根據公告,四國光伏產品的反傾銷稅率范圍在0%至271.28%之間,其中韓華HanwhaQcell在馬來西亞的工廠稅率為0%,而針對越南全境企業的稅率則高達271.28%。然而,這只是初步裁定,最終結果預計將在2025年年中公布。
美國商務部的這一裁定,引發了市場對東南亞光伏產業及中國相關企業影響的關注。多家中國光伏企業在東南亞設有生產基地,以規避美國的高額關稅。
有研究報告指出,若“雙反”措施最終落地,東南亞四國向美國出口光伏產品的優勢將大幅削弱,甚至喪失。美國本土光伏組件產能則在IRA補貼政策的扶持下快速增長。
隆基綠能董事長鐘寶申表示,未來東南亞四國的產能再進入美國市場將面臨高額稅收,越南的產能可能不再具備進入美國的條件。
晶澳科技則表示,盡管面臨雙反調查,但公司仍將持續向美國市場出貨,并考慮從美國本土的組件工廠發貨以滿足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