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起涉及商標侵權的案件引起了廣泛關注。一家戶外用品公司因在自家燒烤爐產品上采用與蔚來汽車相似的標志設計,被蔚來公司告上法庭,并最終被判賠償30萬元人民幣。
蔚來公司指出,該戶外用品公司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擅自使用了蔚來公司的商標和品牌標識,導致消費者在購買時產生了混淆。蔚來公司認為,這種行為嚴重侵犯了其商標權,并給其品牌聲譽帶來了不良影響。
法院進一步指出,被告公司未能對其使用被訴侵權標識作為通風孔設計的合理性做出充分解釋,這表明其主觀上存在攀附蔚來公司商標知名度的故意。同時,被訴侵權商品上的標識與蔚來公司的注冊商標在視覺上高度相似,容易使消費者在未經仔細辨別的情況下,誤認為該商品與蔚來公司或其注冊商標存在某種關聯,從而產生了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