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關于商標侵權的民事判決案引起了廣泛關注。據報道,南京市人民法院于11月22日宣判,浙江北山狼戶外用品有限公司因在其生產的燒烤爐上使用了與蔚來汽車車標相似的通風口設計,被判構成侵權,并需向蔚來公司支付30萬元的賠償。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指出,要給予商標跨類保護,該商標必須被認定為馳名商標。經過審查,法院認定蔚來公司的第20259564號商標在電動運載工具類別上構成了馳名商標。法院進一步指出,雖然被訴侵權標識是鏤空圖案,看似是燒烤爐的通風孔,但該形狀并非行業通用,且北山狼公司未能合理解釋為何使用該設計。因此,法院認為北山狼公司在主觀上存在攀附蔚來商標的故意。
判決書詳細闡述了法院的裁決理由和法律依據。法院認為,北山狼公司在被訴侵權商品上使用與蔚來商標近似的標識,在隔離狀態下,容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解,認為該商品與蔚來公司或涉案注冊商標的商品存在某種特定聯系。因此,法院判定北山狼公司的行為構成了商標侵權。
此次判決不僅維護了蔚來公司的合法權益,也再次強調了商標保護的重要性。對于企業而言,加強商標保護意識,確保自身商標不被他人惡意侵權,是維護品牌形象和市場競爭力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