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范圍內正式推行了電子行駛證制度,這一舉措旨在簡化交通管理手續,提升服務效率。電子行駛證樣式全國統一,不僅方便群眾在辦理車輛登記、處理交通違法和事故等交管業務時出示使用,還支持機動車所有人授權他人使用,從而更加靈活地處理代辦業務。
盡管電子行駛證帶來了諸多便利,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紙質行駛證仍需隨車攜帶,以確保在必要時作為有效憑證。
關于如何申領電子行駛證,個人用戶和單位用戶均可通過“交管12123”App進行操作。個人用戶登錄后,點擊首頁的“電子證件憑證”功能,進入“電子證件”子功能,若用戶名下有機動車,即可點擊電子行駛證右側的按鈕進行申領。單位用戶則需切換到單位用戶版,在首頁下方點擊機動車列表項,進入“機動車詳細信息”頁面后進行申領。
提交申領請求后,系統將核對機動車狀態信息,并通過“交管12123”App告知申領結果。電子行駛證的使用方式同樣便捷,個人用戶可直接登錄App,在“電子證件憑證”功能中查看。單位用戶則需切換到單位用戶版,在機動車列表項中進入“機動車詳細信息”頁面進行查看。
若需要使用非本人或單位車輛的電子行駛證,則需經過機動車所有人或單位法人、車輛管理人員的授權。授權操作在電子行駛證下方進行,填寫被授權人信息、授權有效期及用途事項后提交。授權有效期最長為7個工作日,期間被授權人可在其“交管12123”App中查看并使用授權的電子行駛證。授權可隨時解除,解除后或授權到期后,電子行駛證自動作廢。
在辦理網上業務需要提交行駛證時,用戶還可以選擇下載電子行駛證圖片。下載的圖片將加注使用人、用途事項和有效期限水印,有效期同樣最長為7個工作日。這一功能為用戶在線辦理業務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為確保電子行駛證的真實性和有效性,相關部門還提供了電子行駛證的核驗機制,確保其在各類交管業務中的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