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正式宣布,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服務將在全國范圍內啟動,標志著我國交通管理邁入了數字化新階段。自今年7月以來,該服務已在試點中成功為超過8600萬名車主提供了便捷的電子行駛證,讓群眾在辦理相關事務時能夠輕松“亮證”、“亮碼”。
在電子化啟動的早期階段,安徽省蕪湖市率先推行了機動車行駛證的電子化。隨后,根據詳細的時間安排,安徽合肥、蚌埠、淮南的車主自11月4日起可以申請電子行駛證,而馬鞍山、淮北、銅陵、安慶、黃山的車主則可以在11月18日開始申請。阜陽、宿州、滁州、六安、宣城、池州、亳州的車主將從12月2日起陸續獲得這一便利。
申請電子行駛證的過程相當簡便,個人用戶只需登錄“交管12123”App,在首頁點擊“電子證件憑證”功能,進入相關子頁面后,即可看到名下機動車的電子行駛證申請選項。同樣,單位用戶也可以通過該App切換到單位用戶版,進入機動車詳細信息頁面進行申請。
申請提交后,系統會驗證機動車的狀態信息,并通過App告知用戶申請結果。一旦申請成功,用戶就可以隨時在App上查看和出示電子行駛證了。對于個人用戶,只需在首頁的電子證件功能中點擊相應選項即可顯示;單位用戶則需要切換到單位用戶版后,在機動車詳細信息頁面進行查看。
電子行駛證還支持授權他人出示的功能。若需要使用非本人或單位車輛的電子行駛證,需經機動車所有人或單位法人、車輛管理人員授權。授權過程同樣簡便,只需在電子行駛證頁面下方選擇授權選項,填寫被授權人的信息,并提交授權請求。被授權人的App中將增加相應的電子行駛證列表項,方便其出示。
授權有效期最長為7個工作日,期間機動車所有人或單位法人、車輛管理人員可以隨時解除授權。授權解除或到期后,電子行駛證將自動作廢,不再在被授權人的App中顯示。若在網上辦理業務需要提交行駛證,用戶還可以選擇下載電子行駛證圖片,并附加使用人、用途事項和有效期限的水印,有效期同樣最長為7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