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在全國范圍內推廣了一項新的便民利企改革措施——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該措施最初在北京、天津、蘇州等60個城市進行試點,并于11月4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分三批逐步實施,旨在進一步簡化車主辦理相關手續的流程。通遼市作為最后一批城市,于12月2日正式啟用了機動車電子行駛證。
通遼市的車主們現在可以通過“交管12123”App輕松申領電子行駛證。無論是個人用戶還是單位用戶,只需登錄App,按照指引進行操作即可。個人用戶只需在首頁點擊“電子證件憑證”功能,進入“電子證件”頁面,選擇需要申領的車輛,點擊相應按鈕即可完成申領。單位用戶則需切換到單位用戶版,在機動車列表項中進入“機動車詳細信息”頁面,同樣點擊申領按鈕。
提交申領請求后,系統會核對機動車狀態信息,并通過App告知申領結果。一旦申領成功,車主們可以隨時在App上查看和出示電子行駛證。
電子行駛證的使用方式非常便捷。個人用戶只需登錄App,點擊“電子證件憑證”功能,即可查看并出示電子行駛證。單位用戶同樣可以在App中切換到單位用戶版,查看并出示所需車輛的電子行駛證。車主還可以將電子行駛證授權給他人使用,只需在App中填寫被授權人的身份證號和姓名,選擇授權有效期和用途事項,提交后即可完成授權。
授權他人使用的電子行駛證,授權有效期最長為7個工作日,且同一輛車同時有效授權用戶不得超過3人。車主可以隨時在App中解除授權,解除后電子行駛證自動作廢。
如果車主在網上辦理業務時需要提交行駛證,可以選擇下載電子行駛證圖片。下載的電子行駛證會加注使用人、用途事項和有效期限水印,有效期最長為7個工作日。車主只需點擊電子行駛證下方的下載按鈕,填寫相關信息后即可完成下載。
需要注意的是,機動車狀態為轉出、扣押、被盜搶、注銷/強制注銷、事故逃逸、達到強制報廢標準、公告牌證作廢等依法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得申領電子行駛證。雖然電子行駛證為車主提供了便利,但紙質行駛證仍需隨車攜帶,電子行駛證主要應用于相關窗口業務辦理。
由于開通申領初期申請電子行駛證的人數較多,數據傳輸網絡可能會有所延遲,車主們可以耐心等待,選擇錯峰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