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深化政務服務改革邁出了重要一步,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將在全國范圍內正式實施。從12月2日起,全國機動車所有人都可以通過“交管12123App”輕松申領電子行駛證,這一舉措極大地便利了廣大車主的出行和辦事。
自今年7月1日起,電子行駛證已在部分地區進行了試點推行,并取得了顯著成效。截至目前,公安交管部門已經為超過8000萬名車主核發了電子行駛證。此次全國范圍內的推廣應用,標志著我國在機動車管理方面的數字化進程又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電子行駛證具有全國統一的式樣,車主在辦理車輛登記、違法處理、事故處理等交管窗口業務時,可以直接出示電子行駛證進行辦理。電子行駛證還支持機動車所有人授權他人使用,這對于需要委托他人代辦業務的車主來說,無疑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那么,如何申領電子行駛證呢?對于個人用戶而言,只需登錄“交管12123”App,點擊首頁的“電子證件憑證”功能,進入“電子證件”子功能后,即可看到名下的機動車列表。點擊電子行駛證右側的按鈕,即可進行申領。而對于單位用戶,則需要切換到單位用戶版后,在首頁下方點擊機動車列表項,進入“機動車詳細信息”頁面進行申領。
申領成功后,車主可以在“交管12123”App中隨時查看和出示電子行駛證。在需要出示時,只需點擊相應的列表項即可。對于單位用戶,同樣可以在“機動車詳細信息”頁面中查看和出示電子行駛證。
除了本人直接出示外,電子行駛證還支持授權他人出示。如果需要使用非本人或單位車輛的電子行駛證,需經機動車所有人或單位法人、車輛管理人員授權后方可出示。授權過程簡單便捷,只需在電子行駛證下方點擊授權按鈕,填寫被授權人的身份證號、姓名和授權有效期等信息,選擇用途事項后即可提交授權。
授權有效期最長為7個工作日,車主或單位法人、車輛管理人員可以在授權列表中隨時查看和管理授權情況。如果需要中途解除授權或授權到期后不再使用,只需在授權列表中點擊相應的按鈕即可。解除授權或授權到期后,電子行駛證將自動作廢,被授權人的“交管12123”App中將不再顯示該電子行駛證。
雖然電子行駛證帶來了諸多便利,但需要注意的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紙質行駛證仍需隨車攜帶。車主在出行時,應確保紙質行駛證和電子行駛證都齊全有效,以備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