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在全國范圍內啟動了一項重要改革,旨在通過科技手段提升交通管理服務水平。自今年7月1日起,公安部推出了8項便民利企的交管新措施,其中一項關鍵舉措是在北京、天津、蘇州等60座城市率先試點機動車行駛證的電子化。
經過數月的實踐,這項試點項目取得了顯著成效,已經累計為超過5000萬名車主核發了電子行駛證。鑒于試點的成功,公安部決定進一步擴大改革范圍,自11月4日起至12月2日,在全國分三批次全面推廣機動車行駛證的電子化應用。
車主們只需根據各自所在地區的啟用時間安排,通過全國統一的“交管12123”App即可申領電子行駛證。這一改革舉措不僅簡化了辦事手續,還大幅提升了證件使用的便捷性,為群眾辦事和出行帶來了極大便利。
電子行駛證的推出,標志著交管政務服務向數字化轉型邁出了重要一步。電子行駛證全國統一式樣,支持在線“亮證”“亮碼”服務,車主在辦理車輛登記、違法處理、事故處理等交管業務時,可以直接出示電子行駛證。同時,車主還可以授權他人使用電子行駛證,方便委托他人代辦業務。電子行駛證在客貨運輸證照、保險理賠等領域也具有廣泛的應用前景。
電子行駛證具有實時動態更新的特點。它通過全國公安交管電子證照系統生成,能夠動態顯示機動車的檢驗、抵押、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等信息。這一功能不僅方便車主實時查詢和出示證件,還便于在車輛抵押、二手車交易等場景中使用。
在安全性方面,電子行駛證采用了數字簽名防偽技術,并通過全國公安交管電子證照資源庫進行驗證比對,有效防止了篡改和偽造。同時,電子行駛證還采用了動態二維碼、數據脫敏、數據加密和實人認證等技術手段,保護個人信息安全。需要強調的是,雖然電子行駛證在辦理相關窗口業務時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紙質行駛證仍需隨車攜帶。
為確保電子行駛證的順利推廣應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進行了專題部署,制定了配套方案,并組織系統升級和各地公安交管部門的細化方案制定工作。經過精心籌備,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已經做好了實施準備工作,確保電子行駛證能夠順利發放。
自今年7月1日公安部推出8項交管改革新措施以來,已經惠及了超過1億人次,為群眾和企業減負超過30億元。其中,30多萬摩托車主憑身份證跨省異地辦理了摩托車注冊登記等業務,無需再提交暫住地居住證明。各地公安交管部門還通過“交管12123”App向350多萬車主發放了機動車注銷證明電子版,便利了群眾網上申領汽車以舊換新補貼。通過這一平臺,各地還提供了超過5000多萬次的精準導辦服務,群眾的獲得感不斷增強。
對于這一系列改革舉措,社會各界反響熱烈。許多車主表示,電子行駛證的推出極大地方便了他們的生活和出行。他們期待未來能有更多類似的改革措施出臺,進一步提升交通管理的服務水平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