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財政部近期公布了一項重要通知,內容涉及2025年度節能減排補助資金的提前下發,特別是針對燃料電池汽車的示范應用獎勵。
這批資金的下發,是基于一系列節能減排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政策的精神,旨在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進一步發展。根據各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提出的資金分配方案,此次補助資金將用于多個方面,包括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的清算、已推廣但未完成清算的新能源汽車補助資金的預撥,以及第二年度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獎勵資金的撥付。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是按照示范應用的城市群進行申報的,補貼資金將直接下發給牽頭的城市。據悉,此次共計下發了16.25億元的補貼資金,覆蓋了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上海、江蘇、浙江、山東、河南、寧夏在內的10個省級行政區。
在具體的資金分配上,唐山以39830萬元位居首位,上海緊隨其后,獲得了31349萬元的補貼,鄭州、北京和天津則分別獲得了26368萬元、24308萬元和11207萬元的補貼資金。這些資金的注入,無疑將為相關地區的燃料電池汽車產業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第二年度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獎勵資金的使用有著明確的規定,不得用于支持燃料電池汽車整車生產投資項目和加氫基礎設施建設。這一規定旨在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推動燃料電池汽車技術的進一步研發和市場化應用。
截至目前,財政部已經兩次下發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補貼資金,總額達到了27.7億元。這些資金的投入,不僅將有助于燃料電池汽車技術的研發和市場推廣,還將為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持續發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