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近期,公安部發布了關于《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修訂征求意見稿,這一舉措旨在適應社會發展需求,對現行規定進行多項調整。
此次修訂共涉及五項主要內容,首要變化在于調整了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年齡限制。根據新規定,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年齡上限將從60周歲延長至63周歲,這一調整將直接影響到第十四條相關規定。
緊接著,第六十五條也進行了修訂,大中型客貨車準駕車型的年齡上限同樣提升至63周歲,此舉為更多經驗豐富的駕駛人員提供了繼續從事相關職業的機會。
為與國家彈性延遲退休政策相銜接,此次修訂還明確了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在63周歲后申請延長駕車時間的相關規定。第六十五條新增內容指出,63周歲以上的駕駛人若希望繼續駕駛大中型客貨車,需通過體檢和一系列能力測試,確保身體狀況符合駕駛要求。
對于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駕駛證的注銷年齡上限也進行了調整,第七十九條規定,這類駕駛證的注銷年齡上限由60周歲延長至63周歲,為特定行業的駕駛人員提供了更多的工作機會。
校車駕駛資格的申請年齡和注銷年齡規定也得到了完善。第八十八條和第九十二條的修訂使得校車駕駛資格的申請年齡上限與國家校車駕駛資格條件相一致,注銷年齡也調整為超過國家校車駕駛資格條件,與《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保持了一致性。
此次修訂還將已實施的便民措施制度化,將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準駕車型的申請年齡放寬至70周歲的政策正式納入部門規章規定,進一步推進了改革的法治化進程。
公安部表示,接下來將根據公開征集的意見建議,對征求意見稿的修改內容進行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報批稿,并按照規定程序報批。修訂后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將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