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名男子劉先生在4S店通過分期付款方式購買了一輛價值16萬余元的新車,每月還款4000元,然而在還款兩年后卻意外發(fā)現,自己原以為的購車行為竟變成了租車。這一離奇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暴露出汽車銷售行業(yè)潛在的消費陷阱。
據了解,劉先生在購車時因預算有限,被銷售人員勸說選擇了分期付款方案。在簽訂合同時,銷售人員聲稱可以為其申請員工優(yōu)惠,分期36個月,每月還款額約為4000元。劉先生未加細思,便匆匆簽署了合同。
然而,當劉先生想要提前結清貸款時,卻被告知車輛并不在其名下,而是歸屬于一家名為萬通一汽的租賃公司。仔細查看合同后,劉先生震驚地發(fā)現,自己簽署的并非購車合同,而是一份租車合同。這意味著他過去兩年所支付的款項并非購車款,而是租金。
面對這一突如其來的變故,劉先生感到憤怒與無助。他質疑4S店在銷售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侵犯了他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對此,4S店銷售人員回應稱,店內既有售車也有租車服務,合同內容清晰明確,劉先生作為成年人應當對自己的簽字負責。
萬通租賃公司的負責人則解釋稱,他們與4S店存在合作關系,劉先生所選擇的員工購車方式實質上是一種租車模式。在租滿36個月后,劉先生可以選擇支付8萬元留車款買斷車輛。然而,這一解釋并未能平息劉先生的不滿。
此事件引發(fā)了網友的熱烈討論。有網友表示,這明顯是一起詐騙案件,經營者不僅應退款還應承擔法律責任。也有網友呼吁相關部門應加強對汽車銷售行業(yè)的監(jiān)管力度,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
專家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服務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不輕信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如遇消費糾紛,應及時保留證據并尋求法律幫助。
目前,劉先生已選擇支付額外的8萬元買斷費用,將車輛過戶到自己名下。然而,這起事件給他帶來的不僅僅是經濟損失,更是對消費信任的沉重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