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近日,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交警支隊頒發首批無人駕駛裝備識別標牌,這標志著無人駕駛技術正逐步走進人們的日常生活。
據悉,新頒發的無人駕駛裝備牌照采用淡藍色與白色的配色方案,牌照上方清晰標注"無人裝備"字樣,便于公眾識別和區分。牌照開頭為地區簡稱,后跟字母與數字的組合,確保了每塊牌照的唯一性。
當前,我國在無人駕駛領域的法律法規尚未完善,各地在實際操作中多遵循"有司機找司機,沒司機找運營方"的原則進行責任判定。例如,在深圳,若無人駕駛汽車發生事故且車內有駕駛人,則責任由該駕駛人承擔;若車內無駕駛人,則責任歸屬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而在上海,事故責任則先由所屬企業承擔賠償,企業有權向相關責任方追償。
面對無人駕駛汽車上路的現實,公眾應如何適應這一新變化呢?有關博文建議,車主在道路上遇到無人駕駛汽車時,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避免過度關注或跟車過近,以防因分散注意力而引發交通事故。無人駕駛汽車在行駛過程中通常會保持3-5米的安全車距,并在感知到其他車輛或行人時采取減速或緊急制動等措施,以確保行車安全。
隨著無人駕駛技術的不斷發展和完善,相信未來這一領域將迎來更加明確的法律法規和規范,為無人駕駛汽車的普及和道路安全提供更加堅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