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近日,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交警支隊頒發了首批無人駕駛裝備識別標牌,這被視為無人駕駛技術逐漸走進民眾生活的一個重要標志。
新推出的無人裝備車牌采用了淡藍色與白色的配色方案,設計簡潔明了。車牌的開頭部分印有地區簡稱,隨后是字母與數字的組合,而在車牌的上方,則清晰地標注著“無人裝備”四個大字,以便于公眾識別和區分。
盡管我國在無人駕駛領域取得了顯著的進展,但目前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全國性無人駕駛法律法規體系。各地在制定相關規定時,普遍遵循了“有司機找司機,沒司機找運營方”的原則,以明確事故責任。
以深圳為例,在無人駕駛汽車發生事故時,如果車內有駕駛人存在,那么事故的責任將由該駕駛人承擔;若車內沒有駕駛人,則責任將轉移至車輛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而在上海,事故責任則首先由無人駕駛汽車的所屬企業進行賠償,隨后企業可向相關責任方進行追償。
面對日益增多的無人駕駛汽車,公眾應如何應對?相關博文給出了建議:當在道路上遇到無人駕駛汽車時,車主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避免過于接近或過度關注這些無人車。因為過度的關注可能會分散駕駛者的注意力,從而增加發生事故的風險。無人駕駛汽車在行駛過程中通常會保持3-5米的安全距離,并在感知到其他車輛或行人時采取減速或緊急剎車的措施,以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