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消息,當地時間周三,谷歌在歐洲第二最高法院聽證會上表示,向手機制造商支付費用以換取在他們的手機上預裝谷歌搜索并非為了阻止競爭,而是與蘋果爭奪市場份額的必要舉措。
谷歌律師梅雷迪思·皮克福德(Meredith Pickford)在法庭上表示:“歐盟委員會對這個行業中蘋果和安卓之間的真正競爭態勢視而不見。”
他說:“歐盟委員會對市場的定義過于狹窄,并低估了蘋果施加的強大約束,錯誤地發現谷歌在移動操作系統和應用商店中占據主導地位,但實際上它是個強有力的市場顛覆者。安卓是競爭力量發揮作用的典型范例。”
但歐盟委員會的律師尼古拉斯·可汗(Nicholas Khan)認為,蘋果的角色不重要,因為與安卓相比,蘋果所占市場份額很小。他稱:“把蘋果納入考慮范圍并不能改變很多事情。谷歌和蘋果追求不同的模式。”
可汗指出,谷歌收入分享協議(RSA)迫使手機制造商在其安卓設備上預裝谷歌搜索、Chrome瀏覽器和谷歌應用商店,并支付預裝費用,這是反競爭行為。谷歌的主導地位和對競爭對手的巨大壓力導致其進入“良性循環”中,但對其他人來說這卻是個“噩夢”。
但谷歌律師阿西馬基斯·科姆尼諾斯(Assimakis Komnios)在法庭上表示,支付這些款項只是為了鼓勵手機制造商給安卓應用安排位置。他說:“這是一種激勵,以說服手機制造商向安卓平臺開放。而谷歌可以得到促銷和獨家預安裝應用的機會,這使得它可以投資于免費的操作系統、免費應用商店等。”
設備制造商可以免費使用安卓系統,全球約80%的智能手機都安裝了安卓系統。此案是歐盟針對谷歌的三起案件中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安卓巨大的市場影響力。谷歌過去10年里已累積被歐盟處以超過80億歐元(92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
2018年,歐盟委員會下令對谷歌處以43億歐元(約合50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稱其自2011年以來始終使用安卓平臺來挫敗競爭對手,并鞏固了其在互聯網搜索領域的主導地位。
在最新聽證會上,谷歌試圖說服法官駁回該處罰,以及歐盟委員會要求其放松對安卓設備搜索引擎控制的命令。法院可能會在明年對本案做出判決。
【來源:網易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