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文來自于微信公眾號 鉛筆道(ID:pencilnews),作者:韓希言,授權轉載發布。
“警鐘已經敲響了。”
日前,“網紅補稅第一例”已出現,鄭州向一網紅追征600多萬稅款。消息曝光后,一位網紅產業從業者感嘆道。
這起事件并非個例。就在前幾天,還有另一起“帶貨主播偷逃稅”的案例也同樣引發關注。有從業者表示,“新興的網紅產業成為偷逃稅重災區。”
近年來,隨著直播經濟的崛起,很多人開始信奉,流量=網紅,網紅=金錢,以此形成一個“造富公式”。“創業三年,可能還不如網紅一個月賺d得多。”一位創業者對鉛筆道表示。
但隨即網紅經濟的野蠻生長也帶來了很多問題和焦慮,比如各種刷單、刷數據。業內人士認為,加強對網紅經濟的稅務監管會讓數據灌水的成本進一步上升,將會改變整個市場的生態現象。
或許,鉆空子的主播、網紅還有他們背后的機構們,好日子快到頭了。
與此同時,如今的網紅產業也確實到了需要強監管的時候。除了直播數據造假,產品虛假宣傳、網紅誘導用戶消費、低俗主播無底線賣丑等現象已成為公開的秘密,但是一直沒有終結。
在從業者看來,“網紅經濟”本應該是中性詞,但是現在已經變成貶義詞。規范“網紅產業”并非壞事,只有這樣才能讓“網紅產業”變成“長紅產業”。
注:本文內容主要來自鉛筆道記者采訪和網絡公開信息,論據難免偏頗,不存在刻意誤導。
一堂價值600多萬元的“稅法課”
“網紅補稅第一例”出現了。
據《鄭州晚報》消息,日前,鄭州金水區稅務局運用大數據實現信息系統自動提取數據,加大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稅收征管力度,追征一名網紅的662.44萬元稅款收入國庫。
調查顯示,該名欠稅人員是一名網紅主播,之前在鄭州工作,目前已離職去到北京發展。經過辦稅人員的多方聯系,最終該網紅分15筆結清了該筆稅款,其中,稅項634.66萬元、滯納金27.78萬元,合計662.44萬元。
消息一曝光,短時間內就登上微博熱搜。網友們除了關注這位被通報的網紅是誰之外,還想知道另一個問題的答案,光稅款就突破了600多萬,這名網紅主播的薪資收入到底是多少?
有人算過一筆賬,如果按個稅45%來算的話,收入大概是1500萬。另有網友表示,按照偶然所得20%的稅率來計算的話,則接近3300萬。無論哪個算法,相對的應稅收入都不是一個小數目。
這起網紅補稅600多萬元的事件并非個例。就在前幾天,另一起“帶貨主播偷逃稅”的案例也引發關注。稅務部門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兩名帶貨主播涉嫌偷逃稅款,因涉稅金額較大,正統籌協調相關部門依法對這兩名主播及相關企業進行立案檢查。等到調查結束,補稅也會是當事帶貨主播繞不開的一環。
“明星與網紅出現偷逃稅情況,說明以前稅務部門在文娛領域的征管存在一定的盲區。一部分原因是他們的收入來源渠道多、形式多,難以去監管。”一位財稅行業的從業者對鉛筆道分析道。
一般而言,網紅們主要有以下三種主流收入來源:
其一,平臺收入,具體包括平臺獎勵、用戶打賞等。“不過在這一環節中,網紅們的所得稅通常會以平臺代繳,這也是平臺應有的義務。并且除了極個別頂流網紅外,也不會出現天價的稅款。”這位從業者說道。
稅務部門已不止一次明確“直播平臺是網紅主播的個稅扣繳義務人”,但受網紅經濟龐大復雜、變化多端的影響,平臺對網紅主播的收入進行代扣代繳在實踐時也存在諸多疏忽與漏洞。
其二,廣告收入,商家或者品牌主動找網紅投廣告。其三,直播帶貨,收入主要分為坑位費以及帶貨傭金兩部分。在征稅方面,這兩者也很容易被鉆漏洞,比如常見的陰陽合同等。
據了解,目前我國工資薪金、勞動報酬等個稅最高邊際稅率為45%,明星、網紅因為收入過高,往往適用最高45%的稅率。因此會有一些明星、網紅等通過設立工作室,且多數以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形式,來規避過高的個稅。
這兩年,藝人網紅在不知名的小地方申請注冊個人工作室成了圈內人的共同默契。一般當地為了招商引資有著不同的稅收優惠及返向福利,藝人網紅只要在其注冊工作室,就能逃過與其收入匹配較高的稅收。
“實際上,現在明星們在稅務上已經收斂了很多,但是新興的網紅產業成為重災區,除了故意偷逃稅外,也有些人確實沒有相關的意識。”
不過現在,稅務總局正定期開展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的稅收檢查,要求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稅收管理。
對鄭州網紅主播的稅款追繳,是稅務總局首次公開網絡主播偷逃稅案例。有分析認為,這一案例還在檢查中就對外披露,其實就是宣告近期稅務部門展開網絡主播稅收檢查進入實質性階段。
多位財稅專家分析,在今年底前將有一波明星、網紅補稅潮。
流量=網紅=金錢?
直播產業的確可能成為當前加強稅務監管的重點領域。
根據艾瑞咨詢的數據,2020年中國直播電商市場規模超1.2萬億元,年增長率為197.0%,三年后市場規模有望達到4.9萬億。截至2020年底,中國直播電商相關企業累計注冊有8862家, 行業內主播的從業人數已經達到123.4萬人。
疫情之后,直播電商產業更是風生水起。同行業一起“鼓起”的,還有網紅們的腰包。某主播簽約費上億、帶貨主播雙十一當天帶貨數十億、一場直播的收入百萬起步,此類的造富神話層出不窮。
今年9月,一份在網上流傳的“網紅主播收入排行榜”顯示,薇婭、李佳琦、馮提莫分別以年收入57億元、46億元、25億元占據前三名。雖然這份榜單后來被證實為偽造,但還是讓人們對網紅的創收能力嘆為觀止。頭部網紅的真實收入狀況,雖然與偽造榜單有不少差距,但一些公開數據也客觀上表明,網紅掙錢能力確實強,比如,薇婭自曝2019年帶貨銷售額超過100億,轉型做直播的羅永浩三年還了4億債務……
“創業三年,可能還不如網紅一個月賺得多。”在這次鄭州網紅補稅案出現后,就有一位創業者對鉛筆道表示。毫不夸張地講,即使不是頂級主播,就算是一般網紅,其盈利能力也確實比部分企業還要強得多。也因此,這位創業者身邊有很多朋友選擇“打不過就加入”。在去年復工后,結束了上一個創業項目之后,他也選擇做直播帶貨。
網紅吸金能力強,也讓不少活在聚光燈下的明星紛紛“轉行”撈金。據不完全統計,2020年開設個人直播間的明星至少有20位。
不僅是創業者與明星,成為主播、網紅甚至變成新一代年輕人的“理想”。在新華網“95后最向往的新興職業”的調查中,選擇成為“主播、網紅”的95后、00后占據了總調查人數的54%。
很多人會以為,網紅等于錢。卻忘記成名走紅卻絕非一朝一夕,是需要精耕細作才能成功,而且馬太效應明顯,底層主播甚至比996還要辛苦。一位小主播此前告訴鉛筆道,最忙的時候,她一天要播10多個小時,半個月無休,但是獲得的報酬與大主播天差地別,“連他們的一個零頭都達不到。”
即便如此,很多底層主播其實也并不差錢,他們同樣能享受到高于普通上班族的薪資水平。BOSS直聘2020直播帶貨薪資數據顯示,帶貨主播的平均月薪是11220元,接近北京、上海等超一線城市的薪資。
“能夠賺錢就是我留在這個行業的原因,即便工作再怎么辛苦也能堅持下去。”這位主播表示。
很多人以為,流量=網紅,網紅=金錢,以此形成一個“造富公式”,但隨即網紅經濟的野蠻生長也帶來了問題和焦慮。
在近期的互聯網上,針對網紅的另一熱度話題當屬各種“媛”。從“佛媛”到“病媛”(后已被澄清),后來又跟風造出了“支教媛”“醫媛”“飯媛”等詞,更早可以追蹤到去年火遍全網的“拼單名媛”:6人拼單一份五星級酒店的下午茶,拍完照后食物完好無損,一口沒動;15人“團購”一間奢華酒店房間,只為打造一個有錢人的人設。
用這種另類方式獲取流量以此包裝成網紅的,當然也有男性。比如現在還有幾千元拼跑車、拼游艇、拼豪華酒店,富少一條龍包裝的產業。
不管是哪種,這些都是在通過打造人設,博取眼球,最后的目的都是謀求流量和利益。
“警鐘已經敲響了”
“鉆空子的主播、網紅,還有他們背后的機構們,好日子快到頭了。”一位網紅產業的上游服務商古月(化名)說道。
實際上在此之前,官方就已經在不停地規范這個行業,補稅事件出現無疑代表著市場規范正在被提升到更高的高度。
就如此前飽受詬病的直播帶貨數據造假現象。在古月看來,以后肯定會有巨大改善,一些灌水造假的直播帶貨主播其生存空間無疑會進一步降低。
在直播帶貨野蠻生長的時候,刷單成為行業的潛規則。不管是刷直播觀看量,還是刷高GMV,好看的數據,在某種程度上都能提高主播的知名度。
“但是在這個行業征稅的漏洞被解決后,如果按照刷單收入作為實際業務發生金額來計稅的話,不管稽查還是自查,涉事企業必然要補稅,那參與刷單的主播們可能要補交遠超自己實際營收的額度。”
即便是秀場主播們也普遍存在數據灌水問題,為了實現比較好看的業績,網紅們往往會進行數據灌水,故意請人刷禮物的現象。就像一些段子說的那樣,“刷完之后刷手的錢如數奉還,用戶的錢三七分賬。”
如此一來,對征稅的嚴格監管會讓數據灌水的成本進一步上升,將會改變整個市場的生態現象。
可以說,如今的網紅產業確實到了需要強監管的時候。
作為上游的服務商,古月看到太多如直播數據造假這種的現象。“就數據造假這一項,就養活了很多公司。”另外還有產品虛假宣傳、網紅誘導用戶消費、低俗主播無底線賣丑等現象都需要被叫停。
很多時候,用戶接收到的信息有可能是網紅、機構與品牌共同編織的謊言。就如這次國慶假期剛剛結束,不少人在網上直呼“又被網紅景點騙了”。
網紅景點、網紅餐廳、網紅主播、網紅品牌……網紅經濟本應該是中性詞,但是現在已經變成貶義。在古月看來,網紅經濟屬性的改變需要先從信任與價值觀缺失開始。
如李佳琦之前在一場論壇上所說,如何把自身的流量運用好,對得起消費者的信任,是每個網紅和企業必須考慮的問題。只有對消費者負責,流量才是一個褒義詞。
現下,行業的警鐘已經敲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