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Z.com)11月8日 消息:據財聯社消息,近日監管關注到部分券商與“大V”合作開展網絡直播、客戶引流等活動,并下發通報文件,明確了此類活動的法律性質以及相應的監管要求。
規定指出,互聯網“大V”不屬于專職從事證券經紀業務的證券經紀人,證券公司利用“大V”引流開戶給獎勵不符合監管規定,證券公司應停止相關合作。對通過“直播”等方式,配合開展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此外,監管部門要求證券公司工作人員通過網絡直播等形式發表評論應堅守專業形象,不得使用低俗、夸大、誘導性、煽動性標題或者用語,不得通過著奇裝異服、在特殊地點直播等方式博人眼球,不得盲目跟風炒作、人云亦云,一味追逐市場熱點、吸引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