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7 日,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合同詐騙罪批準逮捕冒充“老干媽”公司工作人員行騙的犯罪嫌疑人曹某、劉某利。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此前他們曾冒充老干媽公司工作人員與騰訊合作,導致騰訊被騙廣告費千萬元。
4 月份,騰訊公司以貴陽南明老干媽風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拖欠廣告費為由請求查封、凍結該公司 1624 萬余元財產。 不過在6 月 30 日,老干媽公司發布聲明,稱從未與騰訊公司進行過任何商業合作并已向貴陽警方報案。
7 月 1 日,貴陽市公安局雙龍分局通報,犯罪嫌疑人曹某、劉某利、鄭某君偽造老干媽公司印章,冒充該公司市場經營部經理,與騰訊公司簽訂合作協議,以便獲取推廣活動中配套贈送的網絡游戲禮包碼,后通過互聯網倒賣非法獲利。現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強制措施。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引導偵查。
得知真相之后,老干媽和騰訊兩家公司表示對該事件和解,騰訊還在7月10日發布聲明稱,過去數日內,騰訊和老干媽雙方進行了深入溝通,雙方已厘清誤解。對于事件過程中的種種誤會和欠妥之處,騰訊已向老干媽方面當面致歉,后續騰訊將進一步完善相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