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Z.com) 12月24日 消息:如今不僅有“啃老”一詞,甚至還出現了“啃娃”現象,就是利用兒童通過網絡直播等方式謀利,甚至有人借此一個月獲利數萬甚至數十萬元。
對于“啃娃”現象,近日,文旅部發布相關《意見》,嚴禁借“網紅兒童”牟利,保障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
文旅部發布的《關于加強網絡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表示,部分網絡文化平臺存在“兒童邪典”內容、利用“網紅兒童”牟利等不良現象和問題,對未成年人價值觀產生錯誤影響,嚴重妨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深入推進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保障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文化和旅游部制定《關于加強網絡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
《意見》明確,要強化思想政治引領,包括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加強法治觀念教育、加強網絡素養教育;要壓實市場主體責任,包括切實強化用戶識別、嚴格保護個人信息、堅決阻斷有害內容、嚴禁借“網紅兒童”牟利、有效規范“金錢打賞”、持續優化功能設置;要加大行業監管力度,包括著力規范行政審批、研究完善監管制度、切實暢通舉報渠道、持續強化巡查執法、加大信用監管力度;要優化網絡內容建設,包括增強正向價值引導、豐富優質內容供給;要指導加強行業自律,包括積極開展道德評議、規范網絡主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