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文來自于微信公眾號 讀娛(ID:yiqiduyu),作者:趙二把刀,授權轉載發布。
2021 年底,剛和女友分手的人氣up主“小潮院長”,在一則微博中提到,“還有就是關于我的官司,我確實賠了一些錢,對我來說有不小影響,但不至于破產,分手和賠償沒有任何關系,我們的感情從來沒有涉及到金錢上的問題。所以大家也沒必要對她做什么爭辯或者攻擊。”
關于小潮院長的分手事件,還是有一些吃瓜群眾圍觀的,只是他在微博中提到的“官司”,其實并沒有人太關注——直到進入 2022 年,才有多家媒體爆出這場官司是和虎牙的直播合同糾紛。
近日,多家媒體報道,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與馬某某合同糾紛的案件民事一審判決書顯示,原告方虎牙公司訴稱被告馬某某(網絡用戶名為“小潮院長”)故意、惡意違約,要求原告返還收益843613. 21 元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1200 萬元等。法院認為,馬某某怠于直播、擅自停止直播的行為嚴重違反合同約定,使虎牙公司通過馬某某的直播獲得收益分成的合同目的落空。判決結果為,被告馬某某向原告虎牙公司支付違約金1687226. 42 元。
從裁判書的內容來看,法院基本上認定虎牙的訴求成立,只是在賠償金額上并不認同虎牙提出的 1200 萬的索賠金額。在雙方訴訟過程中,其實也可以看到近年來大量的主播和平臺之間的糾紛究竟誰能獲得法律的支持。
焦點一:關于年齡
主播簽約時不到 18 歲,是不是具有法定意義上完全行為人?
在小潮院長一方提到其“年齡小、資歷淺”,虎牙方則舉證“馬**最初簽約虎牙公司時,其對于虎牙公司發出的簽約邀約表示出特別驚喜,簽約是經過其父母同意的,是他父母接了電話轉移到馬**”,其中馬某則是小潮院長的本名。
在簽約時并非成年人,在主播以及電競圈中并不罕見,在合同出現糾紛時也經常成為主播方和平臺方爭論的焦點之一。
對此,讀娛君走訪了資深合同法專家楊女士,據其介紹說,“未成年人 10 周歲以下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獨自簽的合同無效,10- 18 歲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的純獲利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效力待定經法定代理人進行追認后有效,簽的協議應該是要符合未成年人保護的一些相關規定。但 16 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自行簽訂合同。”
在此案例中,小潮院長被認為是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
焦點二:合同細則
合同的約定是雙向,責權利是雙方的
平臺方提出小潮院長懈怠主播工作,時長不足,并且在競品平臺中出鏡等等一系列違約行為……而小潮院長則認為平臺方并沒有遵守合同,以及補充合同中涉及到給他的扶持和支持等等。
圍繞雙方的責權利,展開了大量的辯論。不過從雙方分別展示的證據以及最后被采信的內容來看:平臺的推薦、流量扶持等是視為有效的,所以小潮院長以平臺沒有履約在先,拒不直播是違反合同約定的。
在裁決書中,雙方的合同以及補充合同也都有涉及,對此,合同法專家楊女士告訴讀娛君,一般來說,合規的合同條款,會明確雙方都互有互負權利義務的,“如果對方有先履行義務而沒有履行,我們作為后履行方,有權行使后履行抗辯權,如果我方有先履行義務但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很可能在我方履行后也不能依約,這種情況下,我們在對方未履行或未提供擔保之前,有暫時中止履行合同的不按履行抗辯權。在本案中,如果對方應當先支付報酬而沒有支付,或者有確切證明表明不會支付報酬,我方完全有權中止履行合同。”
在本案中,小潮院長雖然認為合同條款存在很多問題,但其并未通過協商、法律等常規流程處理,而是選擇直接停播,也是其被認定違約的重要緣由。
之后,雙方圍繞小潮院長出現在競品直播間和其以直播為素材剪輯的視頻再多平臺分發是否違反合同中的條款也是有著各自的理解。在裁決書中,認定其違反了獨家合作的條款。這一點尤其需要很多主播關注。
很多知名主播,都會多平臺分發其內容,也會有很多拍屏的網友在各平臺上傳其視頻內容——而這些內容很有可能就違反了其和平臺的合同,所以,簽約前后還是要多翻閱合同細則的,知道什么是可以做、什么是不可以做的。
可以看到,很多知名主播在自己的其他平臺賬號中,上傳的內容和其直播內容完全無關——很多網友之前或許很好奇為什么,看到這則判例后,應該會有所了解。
其實,很多主播在和平臺的合約快到期的時候,都會消極怠工;這也可以理解,但在合同中約定的基本工作,如時長等還是要執行的。從目前來看,在諸多判決案例中,都會認定平臺方的推薦、流量等宣傳是可以計入合同中約定的支持和扶持主播的行為的,也是可以被計算為成本的。
此外,主播以及up主、網文作者等等,在簽約前都應該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合同法專家楊女士還談到,近年來有朋友委托她看過一些直播平臺合同,這些合同中其實是存在責權利不清晰,有類似“霸王條款”存在的——所以,即使平臺方說是制式合同,在律師的參與下也是可以修訂或以附件形式調整的。
焦點三:雖然敗訴
但少年成名的當紅作者的未來可期
雖然被判賠償平臺 168 萬,可是就如小潮院長所說的那樣,“不至于破產”。因為,這位人氣up主是經過市場檢驗的,是能夠調整方向的,也是能夠適應這個時代的最優秀的視頻創作者之一。
天才少年之路:據介紹,小潮院長在 13 歲左右就開始拍攝和制作游戲視頻,并且小有名氣, 16 歲的時候就以“愛拍小潮”的網名開始在虎牙直播,人氣迅速上漲。 2018 年度,其開始在b站上傳視頻,并在 2019 年開始轉入絕地求生賽道,人氣暴漲,單個視頻播放量破百萬,粉絲也開始迅速突破百萬。
同樣是 2019 年,其成為百大up主,之后轉戰生活區,人氣仍高漲,拿下 2020 年百大up主——截至日前,其b站粉絲 718 萬,在過去一年多時間里,幾乎每條視頻的播放量都在 500 萬以上,在抖音平臺,其有超過 1000 萬的關注。
可以說,小潮院長在其圈層中是名副其中的金字塔尖的視頻創作者。此次判決,是其成長過程中的一朵浪花,雖然會疼,但也是給這位年少成名的視頻創作者一個警醒:必須守法合規,才會長盛不衰;必須重視合同,法律理念不能忘。
小結:
作為天才視頻創作者,小潮院長吃了合同的虧;同時,他也在行業沒那么合規的時候,早早的吃了時代的紅利,所以說禍福誰又說的清。
此前,未成年人做主播引發過很多的合同糾紛,隨著行業健康有序的發展,作為不具備完全民事能力的行為人,開直播的門檻也是被明確提升的。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對于未成年人能否進行直播有著明確的規定。要求網絡平臺不能向未滿十六周歲的用戶開放注冊直播賬號;對于十六周歲至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注冊直播賬號需征得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同意——也就是說,如果十六周歲至十八周歲之間、并征求監護人同意的合同,是被視為有效合同的。
所以,無論是大主播還是中小主播,都要睜大眼睛,看清合同,合法合規,才能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