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文來自于微信公眾號藍狐筆記(ID:lanhubiji ),授權轉載發布。
前言:本文通過奧派經濟學的視角來觀察比特幣,本文認為傳統的貨幣體系存在濫用風險、隱形成本高、甚至會導致經濟危機等,它還認為傳統的經濟學對于貨幣的認知是錯誤的,而比特幣優于傳統的貨幣體系。同時作者也認為,比特幣要走向大規模的主流采用非常不容易,絕不是一朝一夕能達成的。本文作者Ben Kaufman,由“藍狐筆記”社群的“SL”翻譯。
十年前,比特幣作為一種新貨幣體系引入到這個世界。它引起了貨幣經濟學領域的新關注。在經歷一個世紀的完全國有化貨幣生產體系,以及大約五十多年的無法改進的國家貨幣標準之后,對于穩健貨幣的競爭早已不復存在。
重回黃金的做法,即使在奧派和自由市場思想家圈子,也正變得越來越不切實際,似乎別無它法,只能等待當代系統的不可避免的崩潰,而可以說曾經接近過幾次崩潰。
從學術觀點和大眾接受度來看,在知識領域的爭論似乎也已經結束。除極少數例外,例如弗里德里希·哈耶克,公眾認可的大多數著名經濟學家都是凱恩斯主義貨幣方法的追隨者。因此,贊同貨幣民族主義,并頒發法定貨幣,這既可以作為能帶來成本效益的黃金替代品,也可以成為政府融資以及國民經濟“微調”的手段。
與此同時,盡管公眾和學術界對于穩健貨幣的爭論可能已經宣告結束,但新技術的興起已經開辟新的前沿陣地,并開啟數字貨幣替代品的尋找。一個沒有組織的小群體,他們主要由個體計算機科學家和加密學家組成,被稱為密碼朋克,開始研究計算機網絡和密碼學在解放人們方面提供的新可能性,其中包括創建開放數字貨幣的努力。
借助于David Chaum(DigiCash)在數字支付方面的開創性工作、以及后來的各種研究和實踐舉措,其中最著名的包括Adam Back(HashCash)、Wei Dai(b-money)、Nick Szabo(BitGold)以及Hal Finney(RPOW),引入數字現金的努力開始層出不窮。這些嘗試毫無疑問有它們的優點,但全都失敗了,它們沒能提供有效的體系或獲得足夠的吸引力,無法對貨幣事務產生實質的影響。
大概在 2008 年后期,比特幣的引入,可以說是自 1971 年以來貨幣事務的最重要的轉折點。 1971 年是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和引入當今無法改進的紙質貨幣標準的年份。盡管不是立即見效,但作為新貨幣形式的比特幣,其增長開始加速。
現在,它誕生十余年,經常上新聞頭條,并成為美國國會討論的內容。比特幣的巨大成功引起了貨幣經濟學家們的關注,并重燃對穩健貨幣的爭論。
最初,比特幣得到雙方不起眼的關注,并且還伴隨著質疑,還被認為不過是又一個泡沫或過時的趨勢。然而,隨著時間流逝,比特幣增長每年都在加速,它開始受到一定的關注,使其成為知識分子的盟友或對手。從所有經濟學派來看,比特幣現象似乎只跟奧派理論相容。
現在,在眾多支持者和質疑者之間一直存在強烈的情緒。另一方面,在所有其他經濟學派看來(藍狐筆記注:除奧派經濟學),比特幣依然被認為是泡沫、市場的非理性、或者終將崩潰。這些學派理論跟比特幣不相容,因為比特幣作為貨幣并非是法定貨幣,這與他們的經濟學理論,尤其是貨幣經濟學的想法不相容,這使得他們對像比特幣這樣的新貨幣的可能性視而不見。
盡管支持不多,但比特幣仍在增長,而且遭到學術界的強烈反對。不過比特幣依然持續發展,它建立的貨幣地位比一些法幣更具有經濟上的重要性。(藍狐筆記注:主要是指在一些惡性通脹國家,其法幣得不到民眾的信任)
比特幣市值與其他國家法幣和貴金屬的比較。來源:cryptovoices
在這一點上,很明顯,比特幣不可能再被忽略,而應該認真研究和徹底調查。似乎理解其本質可以揭示它成功的原因,也可能對其未來前景抱有粗略的期望。
我們首先研究了貨幣作為最暢銷商品的性質,這為其持有人的未來交易造成的經濟成本最低。然后,我們繼續探討影響商品可銷售性的各種因素,并進一步探究它們在市場上以貨幣形式出現的可能性。本文中,我們將這種理解運用到比特幣案例中,并從貨幣經濟學的角度來探索比特幣的用例。
比特幣的貨幣屬性
影響一種商品是否適合成為貨幣的共同屬性,例如可分割性、可便攜性以及可持久性,通常都是商品自身的物理組成所固有的。多年來,這種物理限制導致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貨幣的特定物質載體。例如,分割黃金為小單位面值,以用于更低價值的交易,但其分割的物理限制阻止它在很多交易場景中的(物理)使用,從而迫使人們訴諸于使用更低價值的金屬,例如白銀和銅,甚至轉向后來的貨幣證明(藍狐筆記注:貨幣證明如跟黃金掛鉤的法幣)。
比特幣作為第一種數字形式貨幣的出現使我們可以超越這些貨幣的“物理”限制,并能在數字領域擴展,且無現有的限制。要理解比特幣如何使我們能改進貨幣屬性,需要對它如何運作有一個基本了解,同時也要知道比特幣的數字化表示方式。比特幣,它“最原始”的形式,就是一款軟件,可以就比特幣的單位所有權自動達成共識。換句話說,比特幣的原始形式是可支出金額的列表和花費它們的條件。
由于比特幣跟以往的貨幣資產不同,它不是基于物理所有權,而是基于支出條件的共識,因此,我們應該將討論的限制分為兩個共識層。第一層,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鏈上”層,它是我們剛描述的全球共識層,且我們將其視為決定比特幣單位所有權的最終真相源。從其作為全球共識層的性質看,它對所有參與者都有約束力,因此,它相對固化且有限制。因此,在一定程度,它在貨幣屬性上為我們提供了適度的改善。
例如,比特幣可分割至最小為“聰”的單位,它相當于一個比特幣的億分之一。分割過程本身要求改變分配給相關單位的支出條件,這意味著,它們需要“被花費”以進行分割。
我們可能會注意到,盡管有單位大小的限制,但如有必要,進行擴展是可能的,方式是通過在全球共識機制中進行改變。雖然這些改變執行起來非常困難且成本很高,但仍然是可行的,且隨著時間推移出現新需求,可以為我們提供對資產本身的一定程度的改進。改變資產的這些技術貨幣特性的能力是比特幣引入的前所未有的能力,這賦予它比以往的貨幣更大的優勢。
第二層稱為“鏈外”層,它可以利用比特幣的特性,比特幣既作為基于共識的數字資產也作為可編程的軟件,比特幣允許合作者創建比特幣共識的“子集”,且能使用各種機制在子集內進行交易。
如果我們以比特幣的可轉移性為例,在物理位置之間,盡管它毫無疑問非常便宜且易于轉移,但在鏈上比特幣實際所有權(支出條件的變化)的轉移在一定程度上是受限的,它每天大概允許 60 萬筆的最終結算(所有權轉移)。(藍狐筆記注:比特幣每秒大約能達到 7 筆交易, 24 小時一天的交易大約能達到604, 800 筆左右)
但是,由于交易通常是發生在協作方之間(希望進行交易的雙方),鏈外層允許他們使用各種結構來達成共識。因此,這支持他們可以擴展到電子數據物理移動的近乎無限的極限。
有很多這種結構的選擇,不少已經在研究和開發中,每個選擇為交易實體提供廣泛的不同權衡。知名的案例是“閃電網絡”,它提供無須信任和即時的交易,且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流動性,提供了“側鏈”如“Liquid”,它提供高速和機密交易的好處,并且資產發行引入信任的權衡,它有可信實體組成的聯盟,為客戶管理共識子集。
在對比特幣的貨幣屬性進行分析的結論中,我們看到,貨幣資產從實物轉為數字領域可以讓我們實現前所未有的改進,而且還使得資產的貨幣屬性具有高度靈活性。
因此,我們可以在這里得出結論,從其內在屬性來看,比特幣空前地優于其所有前輩。考慮到這一點,似乎應該對比特幣作為貨幣的適用性進行進一步的研究。因此,我們將繼續探討比特幣以及它的生產和供應最有爭議和最有創新的方面。
比特幣的生產
比特幣誕生之前,在貨幣經濟學作者看來,在市場上生產數字貨幣是富有挑戰的,幾乎不可能實現。
專注于貨幣經濟學研究的奧地利經濟學家約爾格·吉多·希爾斯曼教授在他的一本書中表達了這種廣泛認同的想法。他聲稱,“完全由比特和字節定義的經濟商品不太可能在自由市場上自發產生。”巧合的是,他于 2008 年 10 月出版了這本書,距離比特幣白皮書發布兩個月,而三個月之后比特幣面世。
比特幣的發明確實需要找到一種解決方案,以解決當時尚未解決的問題,即能夠在不依賴可信實體的情況下,具有可控供應量的數字稀缺性的生產能力,要解決“雙花”問題。
比特幣的創建者通過引入“中本聰共識”的機制來解決這一問題。其基本的思想是計算機之間就找到數學謎題的解進行公開競爭。
挑戰謎題與隨機樂透類似,找到解的唯一可知方法是通過隨機猜測,且發現解的概率對每次猜測而言都相同。求解過程需要消耗計算算力,其主要受制于計算機器的可用能源限制。
Adam Back最初曾在 1997 年提出類似的過程,作為其HashCash系統的一部分。比特幣的工作原理類似于該提議的機制,但比特幣對此提議有一個關鍵的改進點,就是它設置了嚴格的時間表來進行新代幣的生產。
比特幣通過使用點對點共識網絡來執行和驗證貨幣規則和時間表來實現這一點,并對用于生產新代幣的計算工作自動進行周期性的調整,調整挑戰謎題的難度,以此讓代幣的生產速度與時間表基本相符合。
不同于以往的貨幣資產,如黃金、白銀和貝殼等,這些資產依賴于其特定的物理限制和生產的稀缺性;同時,它也跟當前法定貨幣系統不同,法幣依賴于可信的發行者(如央行)來生產貨幣,而比特幣只是純粹依賴于它生產的數學系統。
這種特性允許用客觀和通用的方式對比特幣進行有效性驗證,并能在生產貨幣時進行公平和公開的競爭。任何人都可以在競爭中自由參與或自由退出,只需花費算力即可,并有機會根據其所耗費的算力成比例地生產出比特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