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對愛立信關于使用其5G專利的訴訟做出了回應,向法庭提出了反訴,要求美國禁止進口這家瑞典公司的移動基站。愛立信和蘋果公司在之前的交易結(jié)束后,一直在就5G專利在iPhone中的使用進行曠日持久的談判。一旦該協(xié)議的每一部分到期,愛立信就對蘋果提起提前訴訟--而蘋果現(xiàn)在選擇了針鋒相對。
愛立信此前向美國德克薩斯州西區(qū)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同時也向海外至少一個未知的司法管轄區(qū)提起訴訟。蘋果則選擇向美國國際貿(mào)易委員會(ITC)提起訴訟。蘋果的反訴要求ITC對愛立信移動基礎設施產(chǎn)品實施美國進口禁令。蘋果公司稱,這些產(chǎn)品侵犯了它自己的三項毫米波相關專利。
據(jù)報道,蘋果公司此前沒有在任何訴訟中主張其對這些專利的權利。蘋果的文件還稱,它愿意撤回訴訟--如果愛立信也能這樣做的話。
蘋果公司的文件指出,懸而未決的蘋果公司訴愛立信案為該爭端提供了一個全球性的解決方案。根據(jù)愛立信在本周早些時候提交的文件,蘋果公司"認為愛立信接受"現(xiàn)有交易和解決方案的條款"。
蘋果公司的文件說:"[該公司]在美國和世界各地的行動表明,他們不希望法院為其專利設定公平、合理和非歧視性('FRAND')條款。通過這樣的行動,[愛立信實體]正在不適當?shù)乩盟麄兯^的標準必要專利('SEP')和非標準必要專利('NEP')作為彈藥,通過禁令來脅迫蘋果對他們所謂的SEP采取不公平、不合理和歧視性的許可。"
如果愛立信"不愿意撤回他們所有的訴訟和法律行動",蘋果希望法院能決定公平的許可費應該是多少。
"[如果愛立信]不愿意同意由德克薩斯州法院決定交叉許可的FRAND條款,蘋果公司被迫對被告對蘋果專利的侵權行為作出回應。"
蘋果要求德克薩斯州法院決定費用的做法值得注意。蘋果公司要求將德克薩斯州的法律案件轉(zhuǎn)到加利福尼亞州的情況比較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