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浙江省智能技術標準創新促進會提出并歸口的《智能化心理服務規范》(T/ZAITS 20401-2022)團體標準,日前已通過由來自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心理咨詢服務分技術委員會(TC264/SC1)、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計量大學、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寧波市康寧醫院等機構的多位專家的審查,于2022年1月28日起正式實施。
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提出“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的要求。國家衛健委等10個部委聯合下發《全國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提出,將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作為推進平安中國、健康中國建設的重要抓手。本標準制定旨在為解決當前傳統社會心理服務存在的問題以及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提供重要支撐。
該標準由浙江連信科技有限公司牽頭,之江實驗室、浙江省方大標準信息有限公司、浙江工業大學、杭州師范大學護理科學系等9家單位共同起草。牽頭單位浙江連信科技有限公司,發布了國內首個智能心理服務機器人,將先進的數據科學技術、人工智能技術、心理學應用三者結合,實現以人工智能創新心理研發應用,為民眾、企業及政府提供全人群、全場景、全周期的數字智能化心理應用解決方案,已服務1500余萬用戶,涵蓋政法、公安、司法、衛健、企業、教育等眾多領域,其心理數據樣本量和人群覆蓋領域均位居全國同類產品前列。
該標準規定了智能化心理服務的術語和定義、服務系統組成和服務模式、服務系統能力要求、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心理服務檔案建立及信息安全要求。主要適用于利用數字化智能技術為除嬰幼兒外的所有人群提供的智能心理服務,為協助醫療機構和精神專科醫生提供的輔助性心理亦可參照執行。不適用于心理疾病的醫學治療。
該標準的實施,旨在解決服務方式不夠完善、服務鏈條不夠完整、監測預警數據缺乏等問題,提供具有開展智能化心理服務的樣本模板,指導規范化開展智能化心理服務,有助于利用VR、AI等人工智能技術解決當前傳統社會心理服務存在的接受度、精準度、普惠化、大數據等難點問題,助推數字智能技術在社會心理服務領域的應用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