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消息,近日,拼多多發布《拼多多商家直播服務協議》更新公示通知。為了加強對拼多多平臺商家直播行為管理,維護平臺運營秩序,提升用戶使用體驗,拼多多特修訂了《拼多多商家直播服務協議》,該規范將于2022年2月7日生效。
據了解,《拼多多商家直播服務協議》是由拼多多平臺(包括但不限于拼多多網站www.pinduoduo.com、APP、公眾號、微信商城及小程序等)的運營方即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甲方”)及其關聯方上海汐熵科技有限公司(“丙方”)與已入駐拼多多平臺經營店鋪的法律實體(“乙方”/“商家”)三方共同達成的關于拼多多平臺直播服務的各項條款、條件和規則。甲方和丙方在本協議中可單獨或合稱為“拼多多”。
據悉,協議內容包括協議正文、附件及所有拼多多已經發布的或將來可能發布的各類有關本服務的平臺規則(包括但不限于規則、規范、規則解讀、實施細則、通知、公告等,以下合稱“平臺規則”)。
根據協議,拼多多有權根據需要不時地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修訂、廢止)本協議正文、附件及/或平臺規則,并在拼多多平臺公示,乙方應實時關注公示內容。如乙方不接受變更,應當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并書面通知拼多多,本協議于拼多多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拼多多對于該等終止不負有任何違約責任或其他責任。如乙方繼續使用本服務,或者未書面通知拼多多終止協議的,即視為乙方接受前述變更事項,該等變更事項對乙方有約束力。
拼多多平臺直播服務的提供者可能會因為業務調整等而發生變更,變更后的服務提供者與乙方共同履行本協議并向乙方提供服務,服務提供者的變更不會影響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益,乙方理解并同意接受屆時變更后的服務提供者向乙方提供服務。
如商家違反本協議、直播規則和/或拼多多平臺其他協議或規則,拼多多有權視情節輕重對商家采取以下各類措施中的一項或多項:直播降權(限制直播內容展示);警告、臨時或長期關閉直播功能;商品降權、屏蔽、下架、禁售、移除資源位、禁止上資源位、移除廣告;店鋪禁止上新、禁止上架;
沒收保證金;限制店鋪賬戶資金提現;刪除直播內容、限制開播、封停主播賬戶;關閉或限制商家在拼多多平臺開設的全部賬戶(包括用戶主播賬戶,下同)權限,并有權限制商家在拼多多平臺注冊新的賬戶;如商家的行為構成違法犯罪的,拼多多還有權向相關部門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