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ZAKER 新聞
國內最大的藝人管理公司要上市了。
3 月 9 日,樂華娛樂集團正式向港交所遞交上市申請,中信建投(國際)融資有限公司和招商證券國際為聯席保薦人。
樂華遞交的上市材料顯示,其集團旗下主要子公司樂華有限公司曾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在新三板掛牌,2018 年 3 月 22 日在新三板除牌。
于 2009 年成立的樂華娛樂,現形成藝人管理、音樂 IP 制作及運營和泛娛樂業務三大業務板塊。
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以 2020 年藝人管理收入計算,樂華娛樂是中國最大的藝人管理公司及中國認知度最高的娛樂品牌之一。
在藝人管理業務模塊,樂華娛樂建立了完善且專業的藝人管理體系,組建了一支由簽約藝人組成的多元化團隊矩陣及強大的練習生儲備。
距今為止,樂華娛樂共有 58 名簽約藝人及 80 名參加訓練生計劃的訓練生,收到超 58000 份來自中國、韓國及美國的訓練生計劃申請。
旗下簽約藝人有王一博、孟美岐、吳宣儀等新生代明星,曾于多部熱門作品中扮演重要角色,如劇集《理想照耀中國之抉擇》及《冰球少年》,電影《革命者》及《建黨偉業》以及綜藝《這!就是街舞》及《極限青春》等。
樂華娛樂的大部分收入來自藝人管理業務,包括安排藝人參與商業活動(如代言、商業推廣和商業表演)及提供娛樂內容服務(如出演電影、劇集及綜藝節目),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藝人管理業務的收入分別為人民幣 5.30 億元、8.08 億元及 11.75 億元。
在音樂 IP 制作及運營業務模塊,樂華娛樂自 2009 年開始發展該模塊,已建立一個龐大的音樂 IP 庫。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音樂 IP 庫包括約 1100 首為簽約藝人制作和發行的原創音樂錄音錄像以及超過 50000 首獲得第三方版權持有人授權的音樂作品。
如王一博的兩首數字單曲《無感》和《我的世界守則》銷量分別超過 170 萬張及 150 萬張,朱正廷的數字專輯《Chapter Z》銷量約 200 萬張。
音樂 IP 制作及運營業務模塊產生的收入主要包括:原創音樂 IP 授權予音樂服務提供商所產生的許可費及特許權使用費、授權音樂 IP 再授權予音樂服務提供商所產生的許可費以及音樂 IP 的數字及實體專輯銷售收入。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該模塊的收入分別為人民幣 0.75 億、0.93 億及 0.78 億元。
在泛娛樂業務模塊,樂華娛樂是業務包括虛擬藝人商業發展、綜藝節目形式授權及藝人相關衍生品銷售。樂華娛樂與一名業務伙伴合作推廣由五名數字化打造的成員組成的流行虛擬藝人組合 A-SOUL 于 2020 年 11 月出道。
同時,樂華娛樂也參股推出量子少年的虛擬藝人公司,量子少年于 2021 年 12 月出道后,在多個媒體平臺開通并經營自己的頻道,包括微博、抖音、嗶哩嗶哩及快手。該模塊在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的收入分別為人民幣 0.27 億元、0.21 億元及 0.38 億元。
綜合以上業務模塊,近三年來樂華娛樂的收入分別為 6.31 億元、9.22 億元及 12.90 億元。毛利分別為人民幣 2.80 億元、4.93 億元及 6.02 億元。
樂華娛樂 2009 年由杜華和王歡聯合創立,杜華實益擁有 70%,另一合作伙伴王歡擁有 30%。經多輪股權轉讓和增資,現公司創辦人兼董事長杜華持股 50.18%,王歡持股 4.77%,量子躍動持股 4.74%,華人文化持股 14.25%,阿里影業持股 14.25%。
當前,樂華娛樂的客戶主要包括國內外品牌、內容制作商及媒體平臺以及自其獲得音樂 IP 許可的音樂服務供應商。
于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五大客戶產生的收入分別為人民幣 1.73 億元、2.45 億元及 3.01 億元,分別占同期總收入約 27.4%、26.5% 及 23.4%。
作為一家娛樂公司,樂華娛樂同樣面臨著風險。
如其業務經營十分依賴簽約藝人的聲譽及公眾的品牌認知;其業務對公眾喜好高度敏感,并依賴獲得及培養受歡迎藝人的能力;其業務十分依賴中國娛樂行業的整體繁榮及發展、公司支出及消費者可自由支配的支出等。
樂華在遞交的上市材料中強調稱,所列舉的多項風險可能對公司業務、財務狀況或經營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根據投標書,樂華娛樂此次 IPO 募集資金將用于鞏固藝人優勢;進一步擴大音樂 IP 庫;繼續多元業務模式,打造綜合文化娛樂平臺;開拓海外市場,擴大全球足跡以及繼續為業務及管理團隊招募并挽留專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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