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塔夫茨大學網絡安全助理教授Josephine Wolff在《紐約時報》發表評論文章,稱特朗普行政令與網絡安全無關,她認為,這一行政令是向外宣布美國已經不再相信全球化互聯網這一理念。對于科技行業嚴重依賴全球業務的美國來說,這是一個可怕的錯誤,且無法解決網絡安全問題。
評論標題為《So what does trump have against TikTok?》,以下為原文:
特朗普總統8月6日晚發布了兩項行政命令,禁止TikTok和微信在美國的交易,理由是國家安全問題。但這一決定實際上與網絡安全無關,而是特朗普對中美關系緊張的猛烈報復。
1月,在沒有任何證據表明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與中國共享數據的情況下,美國國防部要求軍事人員從政府統一發放的手機中卸載TikTok。考慮到他們工作的敏感性,這一決定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要將禁令擴大至所有的公眾移動設備,就需要一些更明確的跡象,來表明應用程序對其他用戶構成了真正的風險。否則,這就是一項反競爭的、以安全名義使中國科技公司陷于不利境地的決定。
特朗普政府迄今仍未發布任何證據,證明這些公司曾向用戶發送有問題的軟件,或與中國政府共享美國消費者數據。毫無疑問,總統的行政命令與網絡安全無關。該禁令的最大影響可能不是TikTok和微信的母公司的營收,而是在根本上宣傳了一個迥異的互聯網理念。
多年來,美國政府一直倡導開放和全球化互聯網的理念:無論用戶身在何處,在世界范圍內都可以使用相同的在線內容和服務。 科技公司可以開展國際業務,全球各數據中心之間可以自由移動數據。 但是,如果美國政府現在認為只有其國境內的數據和計算機網絡才是安全的話(就像對TikTok和微信的敵意所表現出來的那樣),那么美國根本就不相信全球化互聯網這一理念。 對于科技行業嚴重依賴全球業務的美國來說,這是一個可怕的錯誤。 即便從安全角度來看,這也是一個錯誤。
為了保護美國人的數據,聯邦政府需要針對數據保護及違規后果制定更清晰嚴格的標準。 僅僅假裝限制TikTok和微信使用就能達到相同或相似目的,是沒辦法解決網絡安全責任這一棘手問題的。